【面向社会】关于征求《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金寨县茶美中心 征集时间:[ 2022-06-07 00:00 ] 至 [ 2022-07-07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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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起至2022年7月7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

(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金寨县茶美中心(江店金叶路质量技术监督局县茶美中心4楼),邮编:237300

(三)电子信件。邮箱:1135585632@qq.com;

(四)联系人:田彤,联系电话:电话:7066892。

来信请注明“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意见建议”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真诚欢迎您为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金寨县茶谷和美丽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2022年6月7日


关于《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厅〔202214号)及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多次会议部署安排,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有关规划纲要规定,县茶美中心牵头起草了《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依据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2、《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我中心于20221月开始起草《方案》草案,314日征求各乡镇意见,于528日再次征求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意见,在充分吸纳乡镇和部门意见后形成方案初稿,于66日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全文分为八部分共二十五条,对应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是上级规定动作。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行动目标三条。重点是行动目标,到2025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持续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试点示范,就地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21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美丽乡村和自然村庄建设全域推进,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农民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意识明显增强。这些都是参考省市要求和任务分解,并征求部门意见形成的指标。

第二部分至第四部分突出薄弱环节,实施三大革命工程,即垃圾、污水和改厕。在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上,按推进卫生厕所建设、提升农村改厕质量和统筹厕所粪污治理三部分,主要内容围绕“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基本普及的目标,提高改厕质量,统筹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引导农户进行资源化利用。在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上,按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两部分。提出到2023年,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2025年前完成21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并巩固现有污水实施正常运行,并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上,按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两部分,重点是提升处理质量和拓展服务范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试点。

第五部分是补齐短板,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这是按上级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提升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一是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是指导农村建设与环境整治的基础工作,包括村庄布局和村庄建设。按照省、市要求逐步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二是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推进村庄和庭院内外公共空间整治。三是整治提升乡村风貌。落实《金寨县村镇规划管理与风貌管控办法(试行)》,按照省“441”工程要求,提出整县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围绕“十有十无”标准,“十四五”再建设600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50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和改造提升10个中心村,提升22个左右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创建5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四是推深做实村庄清洁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国家18部委联合发布了行动方案,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春夏秋冬四季行动,我省提出以“五清一改”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五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养殖粪污为主的农业废弃物的治理与资源化利用行动,这是影响农村环境的重要矛盾和问题,作为专项行动治理。

第六部分是重点难点,建全长效管护机制。包括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和健全长效建设管护机制三个部分。一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上,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带领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二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上,完善村规民约,健全“一约四会”组织,发挥振风超市作用,开展各类评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激发村民整治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健全长效建设管护机制上,到十四五末,要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长效管护机制。

第七部分是政策支持,包括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三部分。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出“十四五”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投入水平不低于“十三五”投入水平。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上,从村庄环境整治项目操作实施、用地政策、信贷支持等方面提出意见。

第八部分是强化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强化考核激励和营造舆论氛围四个部分。两方面需要说明。一方面是关于工作责任保障。强化组织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不是某一单位和部门能够完成的,茶美中心更没办法没能力独立完成任何一项工作,所以方案对每项任务按照职责明确到职能部门,需要各部门的支持、指导与配合。另一方面是推进机制考核。省里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省级环保督察范畴。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褒扬激励,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所以我们也提出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县委督查办要加强督查调度,对工作落实到位、农民群众满意的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厅〔20221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视察金寨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对标对表长三角一体化及合六同城化发展要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纳入农业“两强一增”行动计划一体推进,因地制宜深化和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三大革命”,继续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争创“七个示范”典型,全面推进新时代老区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系统总结梳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经验和不足,针对不同区域和类别的村庄,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和治理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规划先行,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统筹安排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立足农村,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色,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问需于民,农民主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顺序和标准。坚持地方为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持续推进,健全机制。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坚持建管用并重,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2025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持续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试点示范,就地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21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美丽乡村和自然村庄建设全域推进,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农民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二、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四)推进卫生厕所建设。按照《金寨县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合理确定农村户厕改造总体目标任务,科学编制改厕方案,明确年度改厕任务、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县茶美中心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落实)新建农民住房统筹配建卫生厕所并达到无害化标准。(县住建局负责)合理规划按需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和景区旅游厕所(县文旅体育局负责),推进农村中小学(县教育局负责)、乡村卫生室(县卫健委负责)卫生厕所改造,落实公共厕所管护主体责任,着力提高农村公厕管护水平。(县城管执法局负责)

(五)提升农村改厕质量。新改建户厕应进院入室,避免危旧旱厕原址改建优先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三瓮式化粪池、砖砌三格式化粪池、完整下水道模式和“三池一地”(化粪池加小型人工湿地)等改厕模式,鼓励采用“凹槽式+市政污水井盖”式化粪池外观防护。对过去因选用技术路线不当导致的问题厕所,通过改进、补救措施,分年度完成问题整改。严格执行国家农村改厕技术标准,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科学选择、积极推广简单实用环保节水型、少水型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县茶美中心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县茶美中心负责)

(六)统筹厕所粪污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有条件的乡村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茶美中心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广泛宣传引导农户自行清掏和互助清掏、就地就近浇灌“五小园”或还田资源化利用;巩固发挥农村厕所长效管护“一站两队”体系作用,全面推行农村厕所智能化长效管护,对厕所维修、无粪污处理能力或无用肥需求的农户开展社会化服务;(县茶美中心负责)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的收集处理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茶美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七)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巩固污水治理成果,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处理效果好的生态湿地污水处理工艺。(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科商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到2023年,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2025年前完成21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优先治理梅山水库、响洪甸水库等重点流域沿线及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重点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集中安置点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统筹治理人口聚集度较高的自然村庄、田园综合体、农家乐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鼓励对居住分散地区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文旅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商经信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溯源分析,针对水体黑臭成因,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启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将重点河道、干支流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结合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明确农村河塘沟渠管控范围,实现河塘沟渠水系连通。(县水利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九)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加大偏远、交通不便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投放配置力度,由中航环卫公司负责全县环卫事务,开展农村垃圾收运服务;有海创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县域垃圾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学习借鉴“生态美超市”经验,探索符合我县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扩大供销合作社、乡村农资网点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就地就近消纳。(县住建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试点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采取有偿回收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十一)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的要求,严格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承担乡镇、村庄规划管理职责,乡镇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村庄各类建设开发活动,应符合村庄规划要求。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避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逐步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结合县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将村庄分类细化到自然村,重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新建居民点数量和布局,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规划定位明确的村庄。(县规划中心负责)涉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或遗存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较为丰富的村落,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村庄规划编制,统筹保护和管理。(县规划中心、县住建局、县文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或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防止短期内翻烧饼,造成资金浪费。(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茶美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二)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大力推进村庄和庭院内外公共空间整治,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加强农村电力线(县发改委牵头,县供电公司落实)、通信线(县科商经信局负责)、广播电视线“三线”(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维护梳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和居民户保安装。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整治农村户外广告,依规设立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有条件的村可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满足特殊人群需求。(县住建局牵头,县民政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残联、县老龄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整治提升乡村风貌。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推进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和传统建筑保护,完善优化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严格落实《金寨县村镇规划管理与风貌管控办法(试行)》,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县规划中心负责)按照省“441”工程要求,整县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在“十三五”建设的基础上,围绕“十有十无”标准,再建设600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50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和改造提升10个中心村,提升22个左右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到“十四五”末建成40个“美丽·宜居·幸福”示范村庄,创建5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县茶美中心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规划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梯次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提质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村内巷道和入户道路倾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围绕生态宜居,继续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行动,采用乡土树种草种对村庄公共场所、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农田周边、山场和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进行增绿补绿、见缝插绿。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恢复和保护,积极发展珍贵树种和特色经济林,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组织开展植树造林,争创省级森林村庄。(县林业局负责)推进村庄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县住建局、县科商经信局负责)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加强对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挂牌保护,禁止拆旧建新、拆真建假,防止建设性破坏。(县住建局负责)巩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创A级旅游景区,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县文旅体育局负责)

(十四)推深做实村庄清洁行动。继续围绕“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方针,全域推进以“五清一改”(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的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整治房前屋后、居民庭院、城乡结合部、中心村边缘和自然村等死角盲区,由“清脏”向“美化”转变,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县茶美中心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清洁活动,通过“门前三包”和村规民约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动员村干部、党团员、示范户、志愿者、乡贤及亲属等带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牵头,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县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五)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多元利用、长效管理、促进发展”的总要求,按规范禁养区、禁止超规模养殖和完善配套设施来全面规范养殖场建设管理,通过提高饲料转化利用率、安装除臭设施设备来推进粪污减量和粪污全面收集,通过干粪有机转换、污水就地消纳、粪肥集中处置等方式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就地就近推进粪污综合利用,逐步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实现养殖粪污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十六)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社会组织等群团组织优势,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纳入村务公开目录,按要求及时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县民政局负责)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县发改委负责)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七)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一约四会”组织,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的职责,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监督等方式,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对积极参与和改善环境的行为进行褒扬,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行改善人居环境。(县民政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落实)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县爱卫会牵头,县卫健委、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县文明办牵头,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落实)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培训乡风文明纳入县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激发农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县卫健委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充分发挥振风超市作用(县文明办负责),继续深入开展美丽庭院、美好家庭(县妇联负责)、环境卫生红黑榜(县卫健委负责)、文明村庄和积分兑换(县文明办负责)等评选,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县文明办负责),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激发村民整治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县文明办牵头,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团县委、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八)健全长效建设管护机制。遵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推进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明确政府和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县茶美中心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开展管护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管护人员业务素质。(县人社局负责)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县茶美中心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垃圾处理(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等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市场化运作管护,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总结提炼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茶美中心分别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九)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县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对中心村、自然村、政府驻地建设和示范乡镇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十四五”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投入水平不低于“十三五”。(县财政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统筹安排政府债券资金、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环保生态补偿、乡村振兴等相关项目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县人行、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鼓励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田园综合体等招商引资项目主体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县财政牵头,县投创中心、县文旅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联、县茶美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县财政局、县金融办负责)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要求,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降低建设成本,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县发改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茶美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依托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家库资源和县大别山实验站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联盟,邀请规划设计单位、大专院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和设计下乡活动,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农村环境相关项目新技术新产品科技研发、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乡村规划设计和项目运行管理人员等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技术培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提高整治能力和水平。(县科商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分别牵头,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县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各乡镇、产业园区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县委农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茶美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带动全域整体提升。(县茶美中心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县发改委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县茶美中心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县财政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四)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县委督查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县委、县政府不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县直牵头单位要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现场调度会,统筹各类资源,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县委农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县委督查办要加强督查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县委督查办负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监督巡查与指导,采取乡镇互查、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落实到位、农民群众满意的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将检查验收结果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直接挂钩。(县委农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县委督查办、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五)营造舆论氛围。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总结宣传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附件: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表

 

 

 

 

附件:

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表

                                                单位:户、个

序号

整治内容

责任单位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合计

1

农村户用

厕所改造

县茶美

中心

3807

2000

2000

3000

3000

13807

2

美丽乡村

中心村

县茶美

中心

10

10

10

10

10

50

3

美丽宜居

自然村建设

县茶美

中心

0

150

150

150

150

600

4

乡镇政府驻地

生活污水

提质增效

县生态环境分局

7

8

7

0

0

22

5

行政村生活

污水治理

县生态环境分局

4

4

5

4

4

21

6

村黑臭水体

整治

县生态环境分局

0

0

0

0

0

0

7

“多规合一”

村庄规划编制

县规划

中心

13

50

37

0

0

100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2年7月9日 16时26分

  2022年6月7日起至2022年7月7日,关于征求《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过县政府网全文发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截至2022年7月7日,没有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2022年7月9日

文件

中共金寨县委办公室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工委、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安徽金寨干部学院(金寨县委党校),县直各单位:

《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金寨县委办公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

 


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厅202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视察金寨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对标对表长三角一体化及合六同城化发展要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纳入农业“两强一增”行动计划一体推进,因地制宜深化和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三大革命”,继续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争创“七个示范”典型,全面推进新时代老区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系统总结梳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经验和不足,针对不同区域和类别的村庄,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和治理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规划先行,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统筹安排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立足农村,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色,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问需于民,农民主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顺序和标准。坚持地方为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持续推进,健全机制。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坚持建管用并重,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2025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持续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试点示范,就地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21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美丽乡村和自然村庄建设全域推进,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农民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二、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四)推进卫生厕所建设。按照《金寨县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合理确定农村户厕改造总体目标任务,科学编制改厕方案,明确年度改厕任务、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县茶美中心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落实)新建农民住房统筹配建卫生厕所并达到无害化标准。(县住建局负责)合理规划按需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和景区旅游厕所(县文旅体育局负责),推进农村中小学(县教育局负责)、乡村卫生室(县卫健委负责)卫生厕所改造,落实公共厕所管护主体责任,着力提高农村公厕管护水平。(县城管局负责)

(五)提升农村改厕质量。新改建户厕应进院入室,避免危旧旱厕原址改建优先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三瓮式化粪池、砖砌三格式化粪池、完整下水道模式和“三池一地”(化粪池加小型人工湿地)等改厕模式,鼓励采用“凹槽式+市政污水井盖”式化粪池外观防护。对过去因选用技术路线不当导致的问题厕所,通过改进、补救措施,分年度完成问题整改。严格执行国家农村改厕技术标准,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科学选择、积极推广简单实用环保节水型、少水型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县茶美中心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县茶美中心负责)

(六)统筹厕所粪污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有条件的乡村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茶美中心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广泛宣传引导农户自行清掏和互助清掏、就地就近浇灌“五小园”或还田资源化利用;巩固发挥农村厕所长效管护“一站两队”体系作用,全面推行农村厕所智能化长效管护,对厕所维修、无粪污处理能力或无用肥需求的农户开展社会化服务;(县茶美中心负责)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的收集处理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茶美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七)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巩固污水治理成果,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处理效果好的生态湿地污水处理工艺。(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科商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2023年,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2025年前完成21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优先治理梅山水库、响洪甸水库等重点流域沿线及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重点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集中安置点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统筹治理人口聚集度较高的自然村庄、田园综合体、农家乐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鼓励对居住分散地区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文旅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商经信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溯源分析,针对水体黑臭成因,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启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将重点河道、干支流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结合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明确农村河塘沟渠管控范围,实现河塘沟渠水系连通。(县水利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九)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加大偏远、交通不便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投放配置力度,由中航环卫公司负责全县环卫事务,开展农村垃圾收运服务;有海创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县域垃圾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县城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学习借鉴“生态美超市”经验,探索符合我县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扩大供销合作社、乡村农资网点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县城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就地就近消纳。(县住建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试点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采取有偿回收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十一)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的要求,严格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村庄各类建设开发活动应符合村庄规划要求。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避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逐步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结合县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将村庄分类细化到自然村,重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新建居民点数量和布局,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规划定位明确的村庄。(县规划中心负责)涉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或遗存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较为丰富的村落,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村庄规划编制,统筹保护和管理。(县规划中心、县住建局、县文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或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防止短期内“翻烧饼”,造成资金浪费。(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茶美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二)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大力推进村庄和庭院内外公共空间整治,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通过集约依法合理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加强农村电力线(县发改委牵头,县供电公司落实)、通信线(县科商经信局负责)、广播电视线“三线”(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维护梳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和居民户保安装。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整治农村户外广告,依规设立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县城管局负责)有条件的村可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满足特殊人群需求。(县住建局牵头,县民政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残联、县老龄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整治提升乡村风貌。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推进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和传统建筑保护,完善优化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县规划中心负责)按照省“441”工程要求,整县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在“十三五”建设的基础上,围绕“十有十无”标准,再建设600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50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和改造提升10个中心村,提升22个左右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县茶美中心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规划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梯次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提质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村内巷道和入户道路倾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围绕生态宜居,继续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行动,采用乡土树种草种对村庄公共场所、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农田周边、山场和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进行增绿补绿、见缝插绿。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恢复和保护,积极发展珍贵树种和特色经济林,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组织开展植树造林,争创省级森林村庄。(县林业局负责)推进村庄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县住建局、县科商经信局负责)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加强对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挂牌保护,禁止拆旧建新、拆真建假,防止建设性破坏。(县住建局负责)巩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创A级旅游景区,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县文旅体育局负责)

(十四)推深做实村庄清洁行动。继续围绕“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方针,全域推进以“五清一改”(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的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整治房前屋后、居民庭院、城乡结合部、中心村边缘和自然村等死角盲区,“清脏”向“美化”转变,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县茶美中心牵头,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清洁活动,通过“门前三包”和村规民约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动员村干部、党团员、示范户、志愿者、乡贤及亲属等带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牵头,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县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五)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多元利用、长效管理、促进发展”的总要求,按规范禁养区、禁止超规模养殖和完善配套设施来全面规范养殖场建设管理,通过提高饲料转化利用率、安装除臭设施设备来推进粪污减量和粪污全面收集,通过干粪有机转换、污水就地消纳、粪肥集中处置等方式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就地就近推进粪污综合利用,逐步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实现养殖粪污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十六)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社会组织等群团组织优势,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纳入村务公开目录,按要求及时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县民政局负责)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县发改委负责)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七)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一约四会”组织,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的职责,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监督等方式,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对积极参与和改善环境的行为进行褒扬,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行改善人居环境。(县民政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落实)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县爱卫会牵头,县卫健委、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县文明办牵头,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落实)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培训乡风文明纳入县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激发农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县卫健委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充分发挥振风超市作用(县文明办负责),继续深入开展美丽庭院、美好家庭(县妇联负责)环境卫生红黑榜县卫健委负责)、文明村庄和积分兑换(县文明办负责)等评选,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活动(县文明办负责),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激发村民整治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县文明办牵头,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团县委、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八)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遵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推进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明确政府和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县茶美中心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开展管护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管护人员业务素质。(县人社局负责)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县茶美中心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垃圾处理(县城管局负责)等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市场化运作管护,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总结提炼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县茶美中心分别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九)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县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对中心村、自然村、政府驻地建设和示范乡镇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十四五”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投入水平不低于“十三五”。(县财政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统筹安排政府债券资金、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环保生态补偿、乡村振兴等相关项目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县人行、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鼓励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田园综合体等招商引资项目主体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县财政牵头,县投创中心、县文旅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联、县茶美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局负责)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要求,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降低建设成本,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县发改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茶美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依托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家库资源和县大别山实验站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联盟,邀请规划设计单位、大专院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和设计下乡活动,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农村环境相关项目新技术新产品科技研发、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乡村规划设计和项目运行管理人员等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技术培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提高整治能力和水平。(县科商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分别牵头,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县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各乡镇、产业园区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县委农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茶美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带动全域整体提升。(县茶美中心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县发改委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县茶美中心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县财政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四)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县委督查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县委、县政府不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县直牵头单位要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现场调度会,统筹各类资源,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县委农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县委督查办要加强督查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县委督查办负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监督巡查与指导,采取乡镇互查、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落实到位、农民群众满意的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将检查验收结果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直接挂钩。(县委农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县委督查办、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五)营造舆论氛围。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总结宣传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附件: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表

 

 

 


附件

金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表

                                                           单位:户、个

序号

整治内容

责任单位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合计

1

农村户用

厕所改造

县茶美

中心

3807

2000

2000

3000

3000

13807

2

美丽乡村

中心村

县茶美

中心

10

10

10

10

10

50

3

美丽宜居

自然村建设

县茶美

中心

0

150

150

150

150

600

4

乡镇政府驻地

生活污水

提质增效

县生态

环境分局

7

8

7

0

0

22

5

行政村生活

污水治理

县生态

环境分局

4

4

5

4

4

21

6

村黑臭水体

整治

县生态

环境分局

0

0

0

0

0

0

7

“多规合一”

村庄规划编制

县规划

中心

13

50

125

0

0

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