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081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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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目前金润广场的电费是每度0.78元,是否合理?是否经相关部门核准? |
来信时间: | 2022/08/11 11:46 |
来信内容: |
我是金润广场业主,电费由金润物业代收,记得以前电费是0.82元,有段时间约为0.72元,近日缴电费是0.78元/度。请问,金润广场物业代收的电费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随意私自调价?如有调整是否需主管部门核准?
另:金润物业收取电费,只提供收据,从未见过发票?其中是否存在问题?
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让金润物业向广大业主、租户给予解释说明,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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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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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08/17 16:57 | ||||||||||
回复内容: |
经了解,金润广场属商业办公楼综合体,金寨凯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为金润广场8号楼和9号楼提供物业服务,为金润广场转供电主体,适用一般商业转供电收费政策,即执行峰谷平分时电价,综合单价因收费周期峰谷用电量高低而有所不同。物业公司作为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在向8号楼和9号楼用户提供转供电时,通过“多用户预付费管理系统”实行充卡预付费,并按照交流10kV商业用电单一制目录电价向金寨县供电公司缴纳电费。执法人员调取了近几个月物业公司向供电局缴纳的电费发票清单,电价均价在0.77至0.80之间。8月15日下午,金润物业也向您提供了近期向供电局缴纳电费的发票清单,并向您做了解释说明,您表示理解。关于发票问题,物业表示随时可以开具,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执行一般商业转供电收费政策,并做好定期公示,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