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关于征求《“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 解读
近年来,我县成功申报了“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三个区域公用品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多次深入开展调研,听取情况汇报,对我县的品牌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实施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战略,构建区域农产品品牌规范使用及推广,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各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并请于4月28号之前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
反馈渠道:
(一)来信地址:金寨县残疾人联合会大楼农业农村局办公室601室
(二)电子邮箱:137151563@qq.com
(三)联系电话:0564-7356678
(四)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8日
“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
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暂行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以下简称三个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开发,规范商标品牌推广使用,发挥商标品牌效应,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三个区域公用品牌适用于生产加工、特色农产品、休闲农业、旅游康养等绿色产业的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为主、授权使用”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使用期限为三年。
第二章 准入
第四条成立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品牌推广授权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承担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县政府主管部门作为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的策划和推动者,为三个区域公用品牌搭建公共平台。县内各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大力宣传报道。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推进自主创新。
第六条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在品牌推介、广告宣传、形象策划、文化建设等方面使用三个区域公用品牌且取得实效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使用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参加各类大型展览会,提高公用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七条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的管理采用分级管理模式,即A:大别山的问候;AA: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 AAA:长寿金家寨。
第三章 申请使用
第八条申请使用三个区域公用品牌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大别山的问候”(A)区域公用品牌的申请
1、申报主体必须是六安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时间1年以上;
2、申报主体无不良诚信记录,近3年内无违法记录;
3、申报主体生产或经营的产品(或产品主要原料)原产地在六安市区域内且有一定的知名度;
4、申报主体产品必须符合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合格证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二维码标识。企业自有注册商标,质量检验合格;
5、申报主体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二)“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AA)区域公用品牌的申请
1、申报主体必须是金寨县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时间1年以上;
2、申报主体无不良诚信记录,近3年内无违法记录;
3、申报主体生产或经营的产品(或产品主要原料)原产地在金寨县内且有一定的知名度;
4、申报主体产品必须符合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合格证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二维码标识。企业自有注册商标,质量检验合格;
5、食用农产品企业的产品,需获得“三品一标”认证;
6、申报主体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
(三)“长寿金家寨”(AAA)区域公用品牌的申请
申报主体在具备申报“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权条件的基础上,需获得SC认证,同时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九条申报程序
1、企业自主申报并填写“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标志使用申请表;
2、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初审,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批准;
3、与领导组办公室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并赋予唯一性编码,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条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办公室自收到企业申请后,对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告知企业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资料;对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告知企业补正;对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报领导组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企业签订授权使用合同。
第五章 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使用者权利:
1、获批使用者在其产品或包装上粘贴印制规范的区域公用品牌标志;
2、使用标志开展营销活动和广告宣传等活动;
3、对区域公用品牌标志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使用者义务:
1、在宣传推介活动中标注区域公用品牌标识;
2、维护该标志所代表的产品的特有品质和市场声誉,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3、接受主管部门对授权使用的产品质量的跟踪检测和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
4、被授权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标志,确保标志规范使用,及时反馈市场对该标志所代表的产品质量的相关信息。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对授权使用有效期范围内的区域公用品牌产品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四条已获准授权使用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确保不被挪用、不流失,不私自制作区域公用品牌标志,也不得将其转让、出售与馈赠;未经核准,不得授权使用在分厂、联营厂生产的产品上;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标志,不得在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之外使用注册商标标志
2、自觉接受各级监督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产品标准,维护区域公用品牌产品的信誉;
3、被授权使用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转产或转卖给其他企业,应及时报告授权单位收回区域公用品牌标志的使用权,终止授权使用合同。
第十五条 三个区域公用品牌产品标志实行授权使用制,授权使用期限为三年,授权期满后若企业继续使用的,需重新提出申请并签订授权使用合同。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制、销售、伪造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标识。
第十七条对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或个人,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从事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审查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
2、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得吃、拿、卡、要;
3、不得泄漏企业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第七章 授权终止
第十九条已获准授权使用“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在授权使用的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办公室有权收回其标志的使用权,并终止执行授权使用合同:
1、转产或转卖给其他企业的;
2、擅自制作、转让、出售与馈赠“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标识的;
3、未经允许,擅自将“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产品标志使用在分厂、联营厂生产的产品上的;
4、产品质量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两次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国内外重大质量索赔事件;因产品质量问题屡受顾客投诉的;
5、企业不规范使用“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标志影响产品声誉的;
6、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查处,对行业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
2、“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标志使用申请表
附件1
“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
组 长:王玉宝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成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方 华 县委农办副主任
朱 阳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昌翠 县文旅体育局副局长
马 骏 县科商经信局副局长
汪 江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泰金 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宋旭东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宋旭东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陈恩合、吴明伟。
附件2
编号:20□□-□□
“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标志使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区域公用品牌名称:£长寿金家寨
£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
□“大别山的问候”
申报产品名称:
法人代表:手机:
联 系 人: 手机: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本表封面与有关附报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3.本表由封面、表1组成。
4.申请人请将有关附报材料的复印件整理随本申请表一并上报,附报材料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产品实物样品或者样品图片。
(3)质量控制体系证明。
(4)申请单位获得认证证书复印件。
(5)产品品质检测鉴定报告。
(6)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其他
(1)申请表连同附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上报材料应当用A4纸装订成册,并做好目录、标明页码。
(2)附报的所有材料中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表1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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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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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 (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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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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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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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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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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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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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所执行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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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性质(请在表格后打√) |
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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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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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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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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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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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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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认证名称、时间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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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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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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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一、申报区域公用品牌产品简介(品种、规格型号、特色特点、品质、主要用途,限300字,附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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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产品获得省部级(含)以上产品荣誉,市场声誉方面的情况(限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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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县成功申报了“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三个区域公用品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工作,经相关部门多次深入开展调研,听取情况汇报,结合政府部门对品牌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由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本办法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县文旅体育局及民政局出台的相关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县品牌目前发展的现状进行了编撰。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2月,《管理办法》初稿由县农业农村局起草,3月上旬,经对区域公用品牌使用企业开展调研及征求意见形成讨论稿,3月20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农业执法大队、农技推广中心、农业管理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科室人员对讨论稿进行集体讨论,《管理办法》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吸收和补充,形成送审稿,交由县农业农村局法制科审核,并完善为征求意见稿。
四: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实施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战略,加快培育具有较高知名度、认知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品牌,构建区域农产品品牌规范使用及推广,更好的提升对县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水平,特扎实推进金寨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制定本办法。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八章,二十条。
第一章,总则。确定了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的推广使用和保护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对区域公用品牌,实现统一商标使用、统一质量管理、统一市场营销,将其打造县域品牌的新形象、新标准。
第二部分,准入。从三个品牌的推广使用准入环节,对政府主管部门作出了相关要求,并对品牌分级管理做出来明确的区分。
第三部分,申请使用。对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的申请使用作出了规定和要求,各品牌明确使用申报条件,并严格规范分级标准,“大别山的问候”A级、“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AA级和“长寿金家寨”AAA级区别进行。
第四部分,申报程序。针对企业的品牌申请工作做了明确要求。要求企业填报申请表、发展领导组审批、签订合同、公示无疑义后授权使用。对于不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企业要求进行告知,做到合法合规。
第五章,权利义务。本章对授权使用的企业在使用标识过程中所具有的使用权进行了描述,同时对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进行了逐一列举。
第六章,监督管理。区域公用品牌在市场的使用过程中,要求企业要按照规定开展品牌宣传,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予以处罚。品牌管理审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也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操作。
第七章,授权终止。对已获批的品牌使用企业,存在不正当使用行为的,由品牌发展领导组办公室收回许可使用权,并终止使用合同。
第八章,附则。颁布了解释权和实施日期,同时附两个附件,一是“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二是“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标志使用申请表。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2年4月29日 10时54分
2022年3月28日,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其中采纳2条,不采纳0条,具体如下。
序号 |
反馈意见 |
意见来源 |
采纳情况 |
备注 |
1 |
“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的申请条件第八条,建议改为“申报主体生产基地或产品获得或正在申报有机产品、绿色产品产地产品认证”; |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已采纳 |
已在管理办法中考虑 |
2 |
“长寿金家寨”区域公用品牌的申请条件建议取消“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 |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已采纳 |
已在管理办法中考虑 |
文件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
“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
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
“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以下简称三个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开发,规范商标品牌推广使用,发挥商标品牌效应,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三个区域公用品牌适用于生产加工、特色农产品、休闲农业、旅游康养等绿色产业的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为主、授权使用”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 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使用期限为三年。
第二章 准入
第四条 成立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品牌推广授权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承担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县政府主管部门作为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的策划和推动者,为三个区域公用品牌搭建公共平台。县内各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大力宣传报道。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推进自主创新。
第六条 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在品牌推介、广告宣传、形象策划、文化建设等方面使用三个区域公用品牌且取得实效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使用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参加各类大型展览会,提高公用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七条 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的管理采用分级管理模式,即A:大别山的问候;AA: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AAA:长寿金家寨。
第三章 申请使用
第八条 申请使用三个区域公用品牌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大别山的问候”(A)区域公用品牌的申请
1.申报主体必须是六安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时间1年以上;
2.申报主体无不良诚信记录,近3年内无违法记录;
3.申报主体生产或经营的产品(或产品主要原料)原产地在六安市区域内且有一定的知名度;
4.申报主体产品必须符合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合格证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二维码标识。企业自有注册商标,质量检验合格;
5.申报主体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二)“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AA)区域公用品牌的申请
1.申报主体必须是金寨县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时间1年以上;
2.申报主体无不良诚信记录,近3年内无违法记录;
3.申报主体生产或经营的产品(或产品主要原料)原产地在金寨县内且有一定的知名度;
4.申报主体产品必须符合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合格证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二维码标识。企业自有注册商标,质量检验合格;
5.申报主体的生产基地或产品获得或正在申报“三品一标”认证;
6.申报主体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三)“长寿金家寨”(AAA)区域公用品牌的申请
申报主体在具备申报“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权条件的基础上,需获得“SC”认证。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九条 申报程序
1.企业自主申报并填写“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标志使用申请表;
2.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初审,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批准;
3.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持有人与企业签订使用授权合同,并赋予唯一性编码,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条 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办公室自收到企业申请后,对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告知企业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资料;对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告知企业补正;对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报领导组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企业签订授权使用合同。
第五章 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使用者权利:
1.获批使用者在其产品或包装上粘贴印制规范的区域公用品牌标志;
2.使用标志开展营销活动和广告宣传等活动;
3.对区域公用品牌标志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使用者义务:
1.在宣传推介活动中标注区域公用品牌标识;
2.维护该标志所代表的产品的特有品质和市场声誉,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3.接受主管部门对授权使用的产品质量的跟踪检测和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
4.被授权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标志,确保标志规范使用,及时反馈市场对该标志所代表的产品质量的相关信息。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对授权使用有效期范围内的区域公用品牌产品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四条 已获准授权使用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确保不被挪用、不流失,不私自制作区域公用品牌标志,也不得将其转让、出售与馈赠;未经核准,不得授权使用在分厂、联营厂生产的产品上;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标志,不得在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之外使用注册商标标志
2.自觉接受各级监督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产品标准,维护区域公用品牌产品的信誉;
3.被授权使用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转产或转卖给其他企业,应及时报告授权单位收回区域公用品牌标志的使用权,终止授权使用合同。
第十五条 三个区域公用品牌产品标志实行授权使用制,授权使用期限为三年,授权期满后若企业继续使用的,需重新提出申请并签订授权使用合同。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制、销售、伪造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标识。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或个人,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从事三个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审查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
2.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得吃、拿、卡、要;
3.不得泄漏企业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第七章 授权终止
第十九条 已获准授权使用“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在授权使用的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办公室有权收回其标志的使用权,并终止执行授权使用合同:
1.转产或转卖给其他企业的;
2.擅自制作、转让、出售与馈赠“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标识的;
3.未经允许,擅自将“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产品标志使用在分厂、联营厂生产的产品上的;
4.产品质量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两次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国内外重大质量索赔事件;因产品质量问题屡受顾客投诉的;
5.企业不规范使用“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商标标志影响产品声誉的;
6.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查处,对行业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金寨县“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
“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发展领导组
2.“长寿金家寨”“大别山的问候—源自金寨”
“大别山的问候”区域公用品牌标志使用申请表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