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0926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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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来信标题: | 轮式机械禁止上路行驶 |
来信时间: | 2022/09/26 14:31 |
来信内容: |
我们金寨是革命老区也是文明城市,为了道路安全管理,我建议交通局禁止轮式挖土机、铲车、叉车等不适合道路行驶的机械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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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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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10/08 19:21 | ||||||||||
回复内容: |
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单位已指令路面警力加强管理,如遇轮式挖土机、铲车、叉车等不适合上道路行驶的机械上路行驶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同时积极对接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如有其它不清楚的地方,可致电金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熊警官咨询,联系电话:0564-7165011。
金寨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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