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评选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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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
现将《关于评选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一、草案:见《关于评选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其他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三、意见征集时间:2022.7.20~2022.8.22。
四、反馈渠道: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来信地址:金寨县梅山镇老师范院内教育局
(三)电子邮箱:jzxjyjbgs@163.com;
(四)反馈电话:0564-7062512(法定工作日内8:00~12:00,14:30~17:30)。
金寨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0日
附:关于评选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直属学校:
为隆重庆祝全国第38个教师节,集中展示广大教师爱党爱国、仁爱奉献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向党的二十大献礼,经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研究,决定于2022年教师节来临之际表彰100名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表彰名额
(一)全县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表彰名额90个,指标分配见附件1。
(二)全县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表彰名额10个,人选主要从直属学校正、副校(园)长中产生,由县教育局根据近年来校(园)长的量化考核情况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三)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在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有改革创新精神。
(四)工作量饱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且当年师德考核为优秀。
(六)讲政治、讲大局,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党政纪处分,无失信记录。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乡村振兴把总关。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评选:不服从分配,不遵守纪律,搞有偿家教;因病、因事累计离开工作岗位超过15天,不能履行教师职责;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评选程序
各学校(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具体工作程序为:
(一)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学校(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学校(单位)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学校(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各学校(单位)要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本学校(单位)初审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以及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的情况。
(三)县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研究确定初选名单。采取适当方式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成立县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选工作。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学校(单位)也应成立相应评选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严把标准,择优推荐。各学校(单位)要严格评选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推荐人选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原则上近三年内已获同级及以上表彰的不得重复推荐。
(三)面向基层,突出重点。要注重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边远艰苦学校教师(包括特岗教师)倾斜,向在疫情防控和抗洪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严格控制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的表彰名额。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各学校(单位)要确保所有候选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带帽推荐。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通过评选活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学校(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学校(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确保进度。各学校(单位)要及时组织评选推荐,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确保推荐评选质量,于9月5日前报送《金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用A4纸正反面打印,只报纸质版)、《金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报人事科邮箱:rsk4834@163.com)、推荐工作报告(报纸质文件)各一份至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7064834。
附件:
1.《表彰名额分配表》
2.《金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金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1:
表彰名额分配表
学校 |
指标 |
备注 |
学校 |
指标 |
备注 |
梅山实验学校 |
2 |
|
双河实验学校 |
2 |
|
开顺实验学校 |
2 |
|
桃岭实验学校 |
1 |
|
白塔畈实验学校 |
2 |
|
铁冲实验学校 |
1 |
|
青山实验学校 |
2 |
|
全军实验学校 |
1 |
|
油坊店实验学校 |
2 |
|
金江实验学校 |
3 |
|
流波䃥实验学校 |
1 |
|
思源实验学校 |
3 |
|
麻埠实验学校 |
2 |
|
仙花实验学校 |
2 |
|
燕子河实验学校 |
2 |
|
产业园区实验学校 |
3 |
|
天堂寨初级中学 |
1 |
|
莲花学校 |
2 |
|
天堂寨同心小学 |
1 |
|
梅山一小 |
1 |
|
长岭实验学校 |
2 |
|
梅山三小 |
1 |
|
古碑初级中学 |
1 |
|
明强小学 |
2 |
|
古碑中心小学 |
2 |
|
金寨一中 |
4 |
|
水竹坪实验学校 |
1 |
|
金寨二中(二小) |
2 |
|
槐树湾实验学校 |
2 |
|
南溪中学 |
3 |
|
花石实验学校 |
1 |
|
青山中学 |
2 |
|
斑竹园实验学校 |
2 |
|
金寨职业学校 |
4 |
|
吴家店初级中学 |
1 |
|
县特教学校 |
1 |
|
吴家店中心小学 |
2 |
|
梅山幼儿园 |
1 |
|
果子园实验学校 |
1 |
|
梅山第二幼儿园 |
1 |
|
沙河实验学校 |
2 |
|
金江实验幼儿园 |
1 |
|
关庙实验学校 |
1 |
|
产业园区幼儿园 |
1 |
|
南溪初级中学 |
2 |
|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
1 |
|
南溪中心小学 |
2 |
|
志成中学 |
1 |
|
丁家埠实验学校 |
1 |
|
弘毅学校 |
1 |
|
汤家汇实验学校 |
2 |
|
映山红学校 |
1 |
|
泗河实验学校 |
1 |
|
教育管理干部 |
10 |
|
银山畈实验学校 |
1 |
|
合计 |
100 |
|
附件2:
金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照 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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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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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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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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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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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授何种 奖 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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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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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
||||||
主 要 事 迹 |
|
||||||
申 报 学 校 (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 批 机 关 (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不要附页。
附件3:
金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单位:(盖章)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政治面貌 |
学历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现任行 政职务 |
教龄 |
拟授何种荣誉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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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隆重庆祝全国第38个教师节,集中展示广大教师爱党爱国、仁爱奉献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其他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起草该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他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该文件共四个部分:
(一)评选范围、表彰名额
1.全县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
2.全县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三)评选程序
(四)评选要求
3.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4.严把标准,择优推荐。
5.面向基层,突出重点。
6.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7.按时报送,确保进度。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4年5月22日 11时32分
《关于评选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采纳0条,未采纳1条。
序号 |
反馈人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原因 |
1 |
方** |
教师就是教书的,把教师的教学成绩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唯一标准。 |
否 |
教师的价值不仅仅是体现在对学生知识技能的培养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引导学生树立影响其一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所以评价一名教师是否优秀应当是从全方面体现的,而不单单是教学成绩。感谢您对金寨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
文件
关于评选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
为隆重庆祝全国第38个教师节,集中展示广大教师爱党爱国、仁爱奉献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向党的二十大献礼,经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研究,决定于2022年教师节来临之际表彰100名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表彰名额
(一)全县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表彰名额90个,指标分配见附件1。
(二)全县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表彰名额10个,人选主要从直属学校正、副校(园)长中产生,由县教育局根据近年来校(园)长的量化考核情况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三)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在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有改革创新精神。
(四)工作量饱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且当年师德考核为优秀。
(六)讲政治、讲大局,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党政纪处分,无失信记录。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乡村振兴把总关。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评选:不服从分配,不遵守纪律,搞有偿家教;因病、因事累计离开工作岗位超过15天,不能履行教师职责;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评选程序
各学校(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具体工作程序为:
(一)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学校(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学校(单位)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学校(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各学校(单位)要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本学校(单位)初审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以及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的情况。
(三)县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研究确定初选名单。采取适当方式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成立县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选工作。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学校(单位)也应成立相应评选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严把标准,择优推荐。各学校(单位)要严格评选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推荐人选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原则上近三年内已获同级及以上表彰的不得重复推荐。
(三)面向基层,突出重点。要注重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边远艰苦学校教师(包括特岗教师)倾斜,向在疫情防控和抗洪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严格控制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的表彰名额。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各学校(单位)要确保所有候选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带帽推荐。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通过评选活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学校(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学校(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确保进度。各学校(单位)要及时组织评选推荐,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确保推荐评选质量,于9月5日前报送《金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用A4纸正反面打印,只报纸质版)、《金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报人事科邮箱:rsk4834@163.com)、推荐工作报告(报纸质文件)各一份至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7064834。
附件:
1.《表彰名额分配表》
2.《金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金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金寨县教育局
2022年8月31日
抄: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金寨职业学校
金寨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印发
附件1:
表彰名额分配表
学校 |
指标 |
备注 |
学校 |
指标 |
备注 |
梅山实验学校 |
2 |
|
双河实验学校 |
2 |
|
开顺实验学校 |
2 |
|
桃岭实验学校 |
1 |
|
白塔畈实验学校 |
2 |
|
铁冲实验学校 |
1 |
|
青山实验学校 |
2 |
|
全军实验学校 |
1 |
|
油坊店实验学校 |
2 |
|
金江实验学校 |
3 |
|
流波䃥实验学校 |
1 |
|
思源实验学校 |
3 |
|
麻埠实验学校 |
2 |
|
仙花实验学校 |
2 |
|
燕子河实验学校 |
2 |
|
产业园区实验学校 |
3 |
|
天堂寨初级中学 |
1 |
|
莲花学校 |
2 |
|
天堂寨同心小学 |
1 |
|
梅山一小 |
1 |
|
长岭实验学校 |
2 |
|
梅山三小 |
1 |
|
古碑初级中学 |
1 |
|
明强小学 |
2 |
|
古碑中心小学 |
2 |
|
金寨一中 |
4 |
|
水竹坪实验学校 |
1 |
|
金寨二中(二小) |
2 |
|
槐树湾实验学校 |
2 |
|
南溪中学 |
3 |
|
花石实验学校 |
1 |
|
青山中学 |
2 |
|
斑竹园实验学校 |
2 |
|
金寨职业学校 |
4 |
|
吴家店初级中学 |
1 |
|
县特教学校 |
1 |
|
吴家店中心小学 |
2 |
|
梅山幼儿园 |
1 |
|
果子园实验学校 |
1 |
|
梅山第二幼儿园 |
1 |
|
沙河实验学校 |
2 |
|
金江实验幼儿园 |
1 |
|
关庙实验学校 |
1 |
|
产业园区幼儿园 |
1 |
|
南溪初级中学 |
2 |
|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
1 |
|
南溪中心小学 |
2 |
|
志成中学 |
1 |
|
丁家埠实验学校 |
1 |
|
弘毅学校 |
1 |
|
汤家汇实验学校 |
2 |
|
映山红学校 |
1 |
|
泗河实验学校 |
1 |
|
教育管理干部 |
10 |
|
银山畈实验学校 |
1 |
|
合计 |
100 |
|
附件2:
金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照 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学历 |
|
||
身份证号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
||||||
拟授何种 奖 励 |
|
||||||
简 历 |
|
||||||
主 要 事 迹 |
|
||||||
主 要 事 迹 |
|
||||||
申 报 学 校 (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 批 机 关 (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不要附页。
附件3:
金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单位:(盖章)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政治面貌 |
学历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现任行 政职务 |
教龄 |
拟授何种荣誉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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