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1013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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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房票购房差额补足部分是否能使用人才购房补贴 |
来信时间: | 2022/11/08 09:06 |
来信内容: |
我县针对人才购房政策有一定优惠或补助,房票购房与实际购买金额存在差额,且允许其他相关人员共有并给与现金补充。那房产的购买除去房票兑换金额外,是否使用人才补助予以补齐?如不给与补助,是否构成人才在本地的第一次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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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人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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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11/14 10:10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电话与您沟通,您目前在杭州上班,准备返乡购房,根据《关于印发金寨县促进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金住建〔2022〕98号)文件要求:“凡在金寨县城区购买‘购房补贴’项目库内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及规划性质为公寓的可售房源(不含地下室、车库、办公、商铺、自持房屋及二手房)均可享受购房补贴。”“持‘购房券’购房的,不享受此次购房补贴。”另外,是否算做第一次购房不以是否享受过购房补贴为依据。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县住建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联系电话:7356313、735686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