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金寨县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征集时间:[ 2022-08-03 00:00 ] 至 [ 2022-09-03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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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起草了《金寨县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

一、决策草案:《金寨县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

二、决策依据:部门职能

三、意见征集时间: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3日

四、反馈渠道: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

(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联系电话:0564-7058358;

(三)反馈邮箱:1217248847@qq.com

(四)来信地址:金寨县江店县政府旁金寨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二楼市场规范科

2022年8月3日



金寨县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六市监秘〔2022〕831号),为规范全县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全县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我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省局、市局的决策部署,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要求,进一步明确全县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网络交易监管职责,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全业务领域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网络交易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新格局,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金寨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督促,推动负有监管职责的各业务科室在负责线下监管的同时,承担相应线上监管的职责,实现审批、主管与监管权责统一,构建内部职能机构协调配合、业务条线上下联动、区域之间相互协作的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格局。

坚持权责法定。依法依规确定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领域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职责分工,按照线上线下职能一致、业务归口管理一致要求,建立线上线下统一部署、统一督导、统一考核的监管机制,推动网络市场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分领域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坚持科学监管。依托省局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平台,提高网络交易市场监测监管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以网管网、智慧管网。

二、工作机制

(一)组织保障机制。县局成立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领导协调、统筹推进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分析研究全县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明确监管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各相关业务科室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涉网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就全县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日常检查机制。县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依据《金寨县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职责清单》(附件2),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梳理本条线涉及网络交易的监管内容,依法制定网络交易监督检查工作指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从线下向线上延伸,依托安徽网监在线平台对各类市场主体涉及的网站、网店、独立店铺Web网页、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直播营销账号、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等开展线上检查,及时发现处置涉网违法违规行为。

(三)网络交易监测机制。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分析会,组织相关科室结合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特点和市场监管新动态、新问题,分析研究网络交易监测任务,持续分析提炼各业务领域涉网违法行为特征,丰富网监平台违法行为监测关键词库,确定监测需求,制定监测指标,依托安徽网监在线平台开展监测,及时向各业务科室分发监测发现的市场主体线索清单。各业务科室负责组织对线索清单开展线上检查,甄别、判定和处置问题线索,撰写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报告并反馈至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涉网问题线索闭环处置机制。县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对网络交易线上监督检查和监测发现的网络交易行为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按职责分工及法定管辖原则,直接查处或交由市场监管所(分局)、执法大队核查处置。市场监管所(分局)、执法大队收到核查任务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情况;处置完成后报送处置结果。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移交处理。县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管所(分局)和执法大队要根据问题线索核查情况,深入分析监管漏洞,举一反三,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快速堵塞监管漏洞。

(五)涉网违法行为执法办案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涉网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取证、定性处罚、处罚信息公示等环节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办理。对重大、疑难、跨区域的涉网案件加强统筹调度、联动执法,由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承担执法职能的科室,按职责分工牵头组建联合办案组进行查办。强化行刑衔接,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网络交易协同共治机制。充分利用全系统各业务监管信息系统,建立监管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与本县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开展治理合作,签订相关协议,在信息报送、数据共享、执法协作、消费维权等方面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交易经营者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构建政府引导、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网络市场协同共治格局。

(七)网络交易风险分级监管机制。结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和相关业务监管科室提供的符合网络交易主体特征的其他指标,综合分析研判,锁定风险对象,划分网络交易市场主体风险等级。设定“重点监控”“预警监控”“一般监控”范围,进行分级监管,构建涉网市场主体风险分级监管机制。

三、工作任务

全面推进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依法依责对本业务领域涉网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和督促下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监督管理。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认真履行审查核验、信息报送、信息公示、信息保存、检查监控、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交易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等行为的监测监管。指导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营造良好平台生态环境。(牵头科室:市场规范科,配合科室:个私科、知识产权科、消保科)

(二)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及时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商品或服务、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开展“网剑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查处一批、整治一批、教育一批,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秩序。(牵头科室:市场规范科,配合科室:各相关业务科室)

(三)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建立完善网络交易市场食品经营准入机制,强化对本地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及异地平台本地分支机构的监管与指导。坚持“线上线下”标准一致原则,组织开展对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统筹协调处置网络监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查处食品涉网违法行为。(牵头科室:食品科,配合科室:市场规范科)

(四)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强化对互联网广告的监测监管,组织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行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等网络经营活动中违法广告的监测监管,对互联网广告市场持续严管严控。(责任科室:市场规范科)

(五)加强网络交易价格监管。规范网络商品交易价格和服务价格行为,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认真落实价格管理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依法查处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科室:市场规范科)

(六)加大对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互联网领域虚假交易、虚假评价、虚假营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组织指导查处网络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科室:市场规范科)

(七)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网络销售工业产品、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督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实施网络交易领域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督促指导核查、处置、召回不合格商品。组织指导查处商品质量和特种设备涉网违法行为。(牵头科室:质量科、特设科、食品科,配合科室:市场规范科)

(八)强化网络交易信用监管。加强对网络交易经营者的注册登记、备案、行政许可、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的归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公示。落实网络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检查,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责任科室:个私科、市场规范科)

(九)便利网络交易市场主体登记。严格落实网络交易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政策措施,指导各地放宽网络交易经营者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鼓励网络交易经营者下载、应用、公示电子营业执照。组织指导对网络交易经营者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网络交易领域无照经营行为监管力度。(责任科室:个私科、市场规范科)

(十)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网络交易投诉举报机制,畅通网络交易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分流、跟踪、督办网络交易投诉举报线索。监督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加入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及时处理网络交易纠纷。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落实经营者首问制度,建立赔偿先付制度,落实网络交易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监督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规范消费者个人信息管理工作,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强化对网络交易经营者诚实守信教育和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的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普及网络购物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涉网违法行为。(牵头科室:消保科,配合科室:市场规范科)

(十一)规范计量和认证检测涉网行为。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监督检查,规范计量涉网行为。对网上提供认证检测服务、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行为进行监管,净化认证和检测市场经营秩序。组织指导查处商品量和市场计量及认证和检验检测涉网违法行为。(牵头科室:质量科,配合科室:市场规范科)

(十二)强化涉网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推荐性标准的执行,引导平台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规范知识产权代理和服务机构涉网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查处知识产权保护涉网违法行为。(牵头科室:知识产权科,配合科室:市场规范科)

除上述相关工作以外,其他可能涉及网络交易的监管工作,由相关科室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依法依责分工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要深刻认识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是履职尽责、提升监管效能的需要,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提高线上监管能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增强网络交易监管效能。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接,确保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夯实数据基础,实现精准监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网络交易经营者市场主体信息年度报告制度,加强辖区内涉网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的摸底、上报,全面掌握、持续完善、定期更新,确保进入安徽网监在线主体数据库中的网络交易经营者信息准确无误,不断夯实精准监管的数据基础。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报送工作,与本县电商平台加强数据协作,推进与市场主体库数据比对验证工作,实现网络交易经营者信息自动化识别。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将精通法律、熟悉业务和网络技术的人员充实到网络交易监管机构,确保网络交易监管职能有效履行。要积极开展网络交易监管业务培训,培训对象要覆盖到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网络交易监管人员应加强新领域、新业态、新技术的学习,及时了解新知识、新动态、新情况,不断提升业务素养。

(四)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要时时关注互联网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态势,加强对移动电商、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兴趣电商、微商、直播带货等新领域、新模式的调查研究,创新探索“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网络交易经营者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的经营者,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要加强对网络交易市场监测结果和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依据分析结果研判监管态势,评估监管成效,不断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形成制度化成果,努力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

附件:金寨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市场监管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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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线上

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成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舒   畅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董国毅    市场规范科科长

江贤栋   法制科科长

廖荣军  个体私营企业监督和信用管理科科长

孙淑静   质量认证与标准计量监管科科长

黄朝辉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陈晓峰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科长

邵立谦   知识产权科科长

李德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王  强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科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科,董国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业务科室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日常工作。

起草说明

起草说明

现将《金寨县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报告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全县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全县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六市监秘〔2022〕8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编写起草了《金寨县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局办公会研究,对其进行了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期间,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专题听取关于《金寨县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有关情况汇报,对编写提出修改意见,据此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1. 坚定指导思想,制定统筹协调、权责法定、改革创新的基本工作原则

2. 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日常检查、网络交易监测、涉网问题线索闭环处置、涉网违法行为执法办案、网络交易协同共治、网络交易风险分级监管等机制。

3. 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加强网络交易价格监管、加大对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网络交易信用监管、便利网络交易市场主体登记、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计量和认证检测涉网行为、强化涉网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7058358
来信来访渠道
金寨县江店县政府旁金寨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二楼市场规范科
其他渠道
1217248847@qq.com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2年9月3日 11时24分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六市监秘〔2022〕831号),为规范全县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全县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我局结合实际,起草《金寨县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保障文件出台的合理性、合法性,确保文件落地之前充分吸取公众意见,于8月3日至9月3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将《金寨县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文件

 上级政策调整,该文件取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