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金寨县老年教育支教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金寨县教育局 征集时间:[ 2022-11-10 00:00 ] 至 [ 2022-12-10 00:00 ] 状态:已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现将《关于加强金寨县老年教育支教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一、草案:见《关于加强金寨县老年教育支教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其他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三、意见征集时间:2022.11.10~2022.12.10。

四、反馈渠道: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来信地址:金寨县梅山镇老师范院内教育局

    (三)电子邮箱:jzxjyjbgs@163.com

(四)反馈电话:0564-7062512(法定工作日内8:00~12:00,14:30~17:30)。

 

                           

          金寨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10日



《关于加强金寨县老年教育支教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目前,老年教育支教工作有序运行,富有成效,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肯定。为进一步调动支教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持续开展支教工作,更好地落实老有所学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其他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起草该通知。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他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该文件共三个部分:

  (一)日常管理

(二)支教待遇

(三)激励机制

附:关于加强金寨县老年教育支教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强金寨县老年教育支教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老教委、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金办〔202113号文件相关要求,县老教委、县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安排支教人员到乡镇老年学校工作的通知》(金老教〔20208号)文件。目前,支教工作有序运行,富有成效,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肯定。为进一步调动支教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持续开展支教工作,更好地落实老有所学行动,现就加强金寨县老年教育支教人员日常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日常管理

1.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除参加所在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外,与学校工作脱钩,保证将精力用于老年教育工作。

2.寒、暑假期间,支教人员可实行弹性上班,有刚性任务时,应及时到岗。

3.支教人员在乡镇工作期间,要按照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专司老年教育工作。支教人员要服从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热爱老教事业,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

二、支教待遇

1.支教人员在乡镇老年学校工作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工资、福利标准和发放渠道不变,工作量按满工作量计算。同时,学校应根据支教人员意愿安排课外延时辅导工作任务,确保支教人员支教期间收入不减少,乡镇为支教人员回校参加课后延时服务提供方便。

2.乡镇党委、政府安排支教人员比照政府工作人员标准在政府食堂用餐。

三、激励机制

1.对表现突出的支教人员,按程序在每年教师节申报县级表彰。

2.支教人员年终提交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根据乡镇党委的评价,由县老教委和县教育局综合评估,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3.支教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老年教育工作年度综合考评。

4.各乡镇结合实际,建立支教人员的激励机制。

                                                   金寨县教育局    金寨县老年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3年1月13日 15时31分

2022年11月10日,金寨县教育局公示《关于加强金寨县老年教育支教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线上征求群众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共收到2条意见,未采纳。

序号

姓名及反馈渠道

内容

采纳情况

备注

1

张先生,线上反馈

支教人员基本上都是学校教师,建议在寒暑假期间,老年大学也放假,支教人员也放假

未采纳

寒、暑假期间,支教人员可实行弹性上班,但在有刚性任务时,应及时到岗。

2

李先生,线上反馈

支教人员住宿问题是否有明确的解决方案,是否享有补贴,能否在文件中明确

未采纳

支教人员有住宿需求的,请与学校和所在乡镇联系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