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111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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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咨询垂钓地点 |
来信时间: | 2022/11/11 10:52 |
来信内容: |
我想知道金寨城区范围内,哪些地方可以钓鱼,请明确可以垂钓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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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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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11/15 08:43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和禁渔有关规定,我县城区河道禁渔期(史河、东干渠、南干渠、三岔河水域每年3月1日至8月31日)禁止一切捕捞水生野生生物行为(包括垂钓),非禁渔期间可以进行休闲垂钓。 休闲垂钓应按照规定要求,限制钓具数量,要求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严禁使用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钓具、钓法及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饵料、窝料、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进行垂钓。同时,在城区自然河道内进行休闲垂钓还得遵守属地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其他规定要求。 如有其他问题请来电咨询金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0564-521002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已与来电人联系沟通,满意) 2022 年 11 月 14 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