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1228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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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来信标题: | 建议解禁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
来信时间: | 2022/12/28 15:32 |
来信内容: |
每逢过年过节,鞭炮声、烟花声是童年的记忆。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几千年的传统,建议解禁燃放烟花爆竹,这是人民民心所向,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不可或缺的气氛。请政府采纳我们百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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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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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3/01/04 10:59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改善空声质量,减少噪音和大气污染,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要求,金寨县人民政府决定自 2023年1月1日起县城城区实施禁放烟花爆竹政策(详见金政秘〔2022〕219号《金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请您按规定执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金寨县公安局 2023年1月4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