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10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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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咨询会计信息跨省调入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3/01/03 15:48 |
来信内容: |
之前一直在外省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现在想将会计人员信息调回户籍地(金寨),想咨询以下问题:
1、对于在外省有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过的人员,想要把这个信息转到省内,先做信息采集还是先做跨省调入?是否有先后顺序要求?
2、因为在平台上没有找到相关说明,我同时做了信息采集和跨省调入,信息采集因部分字段填写错误被驳回,修改后无法提交,提示我的信息采集地在浙江,跨省调入申请被驳回,原因未知,针对此种情况如何处理?能否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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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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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3/01/04 11:24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信息采集地提示在浙江,需要先申请跨省调入安徽平台,待调入地接受后,在安徽会计管理服务平台提交信息采集申请。咨询电话:0564—735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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