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30203003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来信标题: 反映2022年上学期正和幼儿园退费问题
来信时间: 2023/02/03 08:40
来信内容:
2022年上学期正和一中幼儿园提前1个月放假,学费中收取的保教费、午餐费、午休费最后一个月实际都没有发生,是不是应该退费呢?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教育局
办理时间: 2023/02/03 16:55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鉴于之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放假工作部署视频会议要求,我县在园幼儿于2022年12月15日离园,正式放假时间为12月27日,期间幼儿园都在开展线上居家保教活动和生活指导,未完成的保教任务2023年春学期可以补齐。根据皖价费〔2016〕92号和皖教秘财〔2020〕66号文件要求:幼儿园保教费和住宿费按学期收取,按1个月标准计算退费,连续每满30日退还1个月保教费、住宿费,连续不满30日的不计退费。2022年12月15日幼儿离园后幼儿园预收的餐点、校车等服务性收费及代收代支费用按相关规定据实结算(从开学之日到12月15日按实际天数计算),多收取的部分于2023年春学期开学前清退完毕。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64-706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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