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207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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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咨询绿城物业收取物业增值费是否合理 |
来信时间: | 2023/02/07 14:53 |
来信内容: |
本人于2020年8月份购买绿城期房,2021年底拿到房子时签订物业合同。当时是要么签合同拿钥匙,要么就拿不到房,这种二选一的情况。物业合同写除了1.3元/平方米的基础物业费之外,还要缴0.5元/平方米的增值物业费,每年需要缴2600元左右的物业费。这已经大大超出的政府制定的物业费标准。我向物业提出质疑,物业给出一切以合同为主的回复。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这种缴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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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发改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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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3/02/08 17:27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咨询的关于绿城春风里小区物业增值费问题,现回复如下:为切实规范城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收费管理,2022年县发改、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2022〕153 号),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主要由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和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等构成。绿城春风里小区属于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阶段,应执行发改〔2022〕153 号文件相关规定。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安徽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1.3元/平方米.月物业费符合相关规定,收取的0.5元/平方米.月的增值物业费没有相关政策依据。物业服务企业如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投诉举报电话:123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