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31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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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咨询回迁房房屋过户税费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3/03/13 17:37 |
来信内容: |
回迁房信息:现代产业园去仙花雅苑,当年拆迁登记的时候房屋登记的产权人为我外公,房产证下来前,外公已经去世,现在房屋不动产产权准备登记在我妈妈名下,属于继承登记。现在这套准备记在我母亲名下的房屋要对外出售。请问税费怎么缴纳?契税和增值税已经有明确规定。关于个人所得税部分网上查询的说法是:继承的房产,按照房屋增值部分的20%缴纳所得税,如果无法确定房屋增值的部分按照房屋交易金额的1%进行缴纳。请问回迁房这个增值部分是否能够界定,如果能界定,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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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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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3/03/14 17:23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综合税率5.25%。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 3.契税:我省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4.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您可携带相关资料至金梧桐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64-7350005。
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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