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32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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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五年制定向师范生辞职后违约金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3/03/21 08:33 |
来信内容: |
我是2016届的五年制定向师范生,2021年9月正式参加工作,请问如果2024年春学期结束后辞职,大概需要赔付多少违约金?还会记入诚信档案吗?另外24年7月已参加工作满三年,提了辞职还可以申请退学费吗?此类具体事宜该如何联系工作人员询问呢?望给予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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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教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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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3/03/21 16:07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安徽省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第十一条规定:乙方毕业后,自觉履行《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履约管理”要求,在本县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乙方不得申请脱产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教育。第十五条规定:“鼓励和支持乙方在职培训,促进其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第十八条规定:乙方任教服务年限不足6年的,甲方取消乙方公办教师身份,并记入其诚信档案,责成乙方退还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上述总额50%的违约金(乙方服务不满6年的,按不足服务年限每年1/6的比例计算),且自毕业起6年内不得报考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