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32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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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反映物业收公共能耗费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3/03/22 21:19 |
来信内容: |
我们中央城小区物业费六毛五,二次供水两毛,电梯费三毛五,一共一块二,但每个月还要收公共能耗费十元一个月合理吗?好像听说公共能耗从去年七月份就有规定不再收取了,江店也有别的小区都取消了公共能耗费了。我们小区还在收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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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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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3/03/24 08:43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我县《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2022〕153 号)文件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为: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等费用。物业公共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住宅小区内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景观水系、监控系统、单元门禁等公共能耗费用应列入物业服务成本,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另行收取,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目前小区公共照明等能耗费并不是不收取了,而是将此项费用列入物业服务成本中,上调了物业公共服务费。现已责令物业公司做好政策宣传,规范费用收取。如有疑问可联系5188388,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