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30406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反映江店燃气费收费问题
来信时间: 2023/04/06 09:51
来信内容:
江店的燃气费收取标准,3.50元/方太贵了,请问江店的燃气 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是政府文件支撑。 合肥市的年收费标准第一阶梯价2.72元/方(年用气量0-360方),第二阶梯价2.96元/方(年用气量360-1680方),第三阶梯价3.92元/方(年用气量1680方以上)。江店的收费标准比合肥市还高吗?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办理时间: 2023/04/10 16:23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咨询的江店燃气收费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2年5月,我县开通管道天然气,由于没有合同内气源指标,天然气采购主要来自公开市场,价格持续在高位运行。经测算,2022年5月至12月,金寨华润燃气公司天然气综合成本在5.58--6.19元/立方米区间,平均成本为5.78元/立方米。为做好县城天然气稳价保供工作,经有关部门调研并经县政府批准,优先保障民生需求,明确城区居民用气价格标准不高于3.5元/立方米。由于燃气公司仍在亏损经营,短期内暂无调价空间,同时建立阶梯气价制度条件还不成熟。我委将继续督促燃气公司持续协调争取多方气源,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尽力提供优质低价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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