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30510009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已婚但户口未迁移女性相关问题】咨询
来信时间: 2023/05/10 16:26
来信内容:
个人信息介绍:本人楼冲村村民,家里属于村里评选的脱贫户,本人于19年8月在县内登记结婚,婚后户口未迁移且截止目前居住在娘家; 情况简介:5月9日村里通知,可申领脱贫户务工补贴,填写材料后,村里通知,已婚和娘家不属于同一家庭。想查询相关通知,村里告知没有书面通知,此项政策全镇全县统一。但是大约在21年或22年,申请且通过过一次(具体情况由于时间较久记不太清,可查询)。因此有以下疑问: 1、想查看此项政策书面通知; 2、关于已婚但户口未迁移女性是否会存在娘婆两边“两不管”情况,以及是否对于其他权力或应尽义务有影响; 3、如查询确定后,婚后申领过的一次补贴是否需要尽快回收。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白塔畈镇
办理时间: 2023/05/13 09:17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镇乡村振兴办会同楼冲村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您所反映的关于省外稳岗就业申报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稳岗就业补贴申报书面通知,楼冲村副主任及乡村振兴专员已入户向您以及您的父母进行了详细解释。据了解,您父母自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共4年间,两人均享受了县内就业奖补;您本人分别于2019年8月及2020年9月享受了省外稳岗就业奖补;2023年5月,您妹妹申请了省外交通补贴。2021年6月,鉴于您已于2019年8月登记结婚,根据动态调整政策规定,对于已分家子女、出嫁人员、已应征入伍者、服刑等人员需进行动态调整,经镇、村审核,在当年的动态调整中对您一人予以核减,不再享受相关脱贫政策,因此今年不能在娘家申请此类补贴。

2.对于已婚但户口未迁出女性,除有政策规定的以外,其他应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不受影响,不会存在“两不管”情况。

3.2019年8月您申请省外稳岗就业奖补时,是在动态调整前,根据稳岗就业申报条件,符合享受奖补政策,无需退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已与来信人当面解释沟通,来信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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