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文明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金寨县科商经信局 征集时间:[ 2023-05-26 00:00 ] 至 [ 2023-06-26 00:00 ] 状态:已结束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文明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

一、决策草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文明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

二、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三、征集时间: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626

四、征集方式: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电子信件。发送至邮(1619818505@qq.com

(三)书面信件。邮寄地址:金寨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邮编: 237300),来信请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文明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四)联系电话:05647062122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文明卫生安全

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商场、超市:

为巩固县文明城市、卫生县创建成果,持续加强商场超市特别是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和超市文明、卫生、安全等工作,实现文明消费、舒心消费、安全消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持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1.保持商超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无乱堆放杂物现象;

2.严格落实行业规范,做到持证上岗、亮证经营,手续齐全有效;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禁止吸烟等公益广告齐全,张贴醒目、规范;

4.无障碍通道齐全、完好、畅通;

5.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热情服务。

(二)持续加强卫生健康管理

1.定期组织商场超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均要符合卫生等级要求,对患有疟疾、肝炎等传染性疾病人员要立即停止参与经营活动。从事食品、餐饮经营者,要依法取得齐全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明;

2.搞好商场超市卫生保洁,公共用品要定期消毒,做到及时到位,不留死角。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分类装储,及时清运;

3.除“四害”设施齐全,状态良好,商超内保持基本无老鼠、苍蝇、蚊子、蟑螂;

4.商超公厕按规定要求达标,并定期维护和常态化保洁,做到无蝇蛆、无烟蒂、无积水、无痰迹、无积粪便和杂物,通风良好,基本无异味,洗手池台和水龙头无损坏,正常使用。

(三)持续强化安全监管

1.楼梯、电梯、台阶的防跌倒标志醒目、设施完好齐全。严格按照电梯使用规范做好维护保养,不得带病使用;

2.不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楼梯停车堆放货物杂物,保持畅通无阻;

3.商场内不设置宿舍、休息间,不生火做饭。商场内餐饮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规定单独划区域设置,不使用罐装液化气。要定期开展消防培训,确保“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4.按照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要求,做好防火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监管,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灯等定期检查维护,损坏及时修复,保持状态良好;

5.按时组织消防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掌握基本防火灭火常识,确保做到“三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灭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二、有关要求

1.各商场超市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县科商经信局商、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督查检查,并定期不定期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监管,各商超要积极配合;

3.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对问题突出拒不整改或消极应付的商场商超,将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

特此通知

 

 

 

 

起草说明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责任,推动全县商场超市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文明、安全、卫生,为全县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起草该文件。

二、起草过程

1.县科商经信局牵头负责,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文明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讨论稿)。

2.县科商经信局分管安全、卫生、文明创建的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股室负责人讨论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文明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3.征求县文明办、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意见。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重点工作,即商场超市应该在安全、卫生、文明等方面做好哪些工作,不得开展哪些工作。第二部分为有关要求,主要明确常态化管理职责,确保制度闭环管理。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7062122
来信来访渠道
金寨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邮编: 237300),来信请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文明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其他渠道
发送至邮箱1619818505@qq.com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63日通过电话渠道共收到1条意见。

来电人:张*

修改意见:最后一段,有一句“并定期不定期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监管”,此句语义不明,建议修改为“按照各自职能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并不定期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监管”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3年6月28日 14时50分

2023526日至2023626日,县科商经信局向社会征集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文明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线上反馈,其他渠道收集意见共1条,采纳1条,特此说明。

 

序号

反馈人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采纳原因

1

张*

最后一段,有一句“并定期不定期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监管”,此句语义不明,建议修改为“按照各自职能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并不定期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监管”

采纳

修改后语义更加准确

 

文件

各商场、超市:

为巩固县文明城市、卫生县创建成果,持续加强商场超市特别是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和超市文明、卫生、安全等工作,实现文明消费、舒心消费、安全消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持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1.保持商超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无乱堆放杂物现象;

2.严格落实行业规范,做到持证上岗、亮证经营,手续齐全有效;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禁止吸烟等公益广告齐全,张贴醒目、规范;

4.无障碍通道齐全、完好、畅通;

5.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热情服务。

(二)持续加强卫生健康管理

1.定期组织商场超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均要符合卫生等级要求,对患有疟疾、肝炎等传染性疾病人员要立即停止参与经营活动。从事食品、餐饮经营者,要依法取得齐全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明;

2.搞好商场超市卫生保洁,公共用品要定期消毒,做到及时到位,不留死角。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分类装储,及时清运;

3.除“四害”设施齐全,状态良好,商超内保持基本无老鼠、苍蝇、蚊子、蟑螂;

4.商超公厕按规定要求达标,并定期维护和常态化保洁,做到无蝇蛆、无烟蒂、无积水、无痰迹、无积粪便和杂物,通风良好,基本无异味,洗手池台和水龙头无损坏,正常使用。

(三)持续强化安全监管

1.楼梯、电梯、台阶的防跌倒标志醒目、设施完好齐全。严格按照电梯使用规范做好维护保养,不得带病使用;

2.不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楼梯停车堆放货物杂物,保持畅通无阻;

3.商场内不设置宿舍、休息间,不生火做饭。商场内餐饮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规定单独划区域设置,不使用罐装液化气。要定期开展消防培训,确保“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4.按照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要求,做好防火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监管,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灯等定期检查维护,损坏及时修复,保持状态良好;

5.按时组织消防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掌握基本防火灭火常识,确保做到“三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灭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二、有关要求

1.各商场超市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县科商经信局商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并不定期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监管,各商超要积极配合;


3.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对问题突出拒不整改或消极应付的商场商超,将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