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我县起草了《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
一、决策草案:《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二、决策依据:县级奖补政策
三、意见征集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8日
四、反馈渠道: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
(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联系电话:0564-7065712;
(三)反馈邮箱:jzxsawb@163.com
(四)来信地址:金寨县梅山镇史河路16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食安办办公室
起草说明
现将《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报告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30号)、《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食安委安排,5月10日,县食安办着手起草《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初稿),经县食安委相关单位业务人员研究,对其进行了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期间,县食安办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专题听取关于《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有关情况汇报,结合其他地区已出台的相关办法对编写提出修改意见,据此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1.总则;
2.奖补政策;
3.政策兑现;
4.附则
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县域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30号)、《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奖补对象为在我县注册登记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以及我县境内的食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园区、食品安全街区(含餐饮服务街区、特殊食品经营街区两种)、食品安全小镇。
第三条 “食安安徽”奖补资金纳入县级财政保障,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实行一年一奖补。
第二章 奖补政策
第四条 按照不同类别,实行一次性奖励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一)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业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二)新获得“食安安徽”餐饮服务企业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三)新获得“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企业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四)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生产企业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五)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生产基地品牌评价的企业或相关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
(六)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生产园区品牌评价的企业或相关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
(七)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安全(餐饮服务)街区品牌评价的企业或相关组织,给予20万元奖励;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安全(特殊食品经营)街区品牌评价的企业或相关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
(八)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安全小镇品牌评价的企业或相关组织,给予15万元奖励。
第三章 政策兑现
第五条 本奖补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兑现形式,根据认证、评价结果直接拨付。
第四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办法由县食安办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3年7月3日 14时55分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8日,县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征集对《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线上及其他渠道反馈意见共4条,采纳3条,特此说明。
序号 |
反馈来源 |
内容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线上反馈 王** 2023/06/16 |
"本办法主要奖补对象“应删除“主要”两个字,你这是口语表述,难道还有没有列出的对象能够享受奖补吗 |
采纳 |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标准(修订版)>的通知》(皖食安办〔2022〕23号)文件精神,食安安徽品牌创建主体已由2021年的8种新增到2022年的9种(其中第7种新增一类),为避免后续新增主体无法享受奖补,应更改表述。 |
2 |
线上反馈 刘** 2023/06/16 |
本奖补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兑现形式,根据认证、评价结果直接拨付.能否明确下拨付时间,比如30工作日内完成 |
采纳 |
奖补通过“六安市免申即享平台”拨付到企业,根据平台规则,企业确认平台链接后,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到账 |
3 |
线上反馈 墨** 2023/06/01 |
虽然是“免申即享”,能否对政策兑现期限进行明确,比如,获得认证后,3个月内予以拨付。 |
采纳 |
奖补通过“六安市免申即享平台”拨付到企业,根据平台规则,企业确认平台链接后,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到账 |
4 |
线上反馈 王** 2023/05/31 |
建议对免申即享的内容进行完善,企业是否需要配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呢? |
不采纳 |
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的企业由县市场监管局录入相关信息到“六安市免申即享平台”,企业仅需要在县市场监管局录入后点击平台链接进行确认即可,不需要提供材料 |
文件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8日,《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线上意见征集,收集意见采纳情况已经公示,目前该文件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修改,有待进一步论证,暂未印发,特此说明。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