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征集时间:[ 2023-05-29 00:00 ] 至 [ 2023-06-28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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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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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起草了《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

一、决策草案:《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二、决策依据:县级奖补政策

三、意见征集时间2023529日—2023628

四、反馈渠道: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

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联系电话:0564-7065712

(三)反馈邮箱:jzxsawb@163.com

(四)来信地址:金寨县梅山镇史河路16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食安办办公室 邮政编码:237300

 

 

草说明

现将《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报告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30号)、《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食安委安排,5月10日,县食安办着手起草《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初稿),经县食安委相关单位业务人员研究,对其进行了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期间,县食安办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专题听取关于《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有关情况汇报,结合其他地区已出台的相关办法对编写提出修改意见,据此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1.总则;

2.奖补政策;

3.政策兑现;

4.附则


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推动县域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30号)、《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奖补对象为在我县注册登记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以及我县境内的食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园区、食品安全街区(含餐饮服务街区、特殊食品经营街区两种)、食品安全小镇。

第三条  “食安安徽”奖补资金纳入县级财政保障,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实行一年一奖补。

 

第二章  奖补政策

 

第四条  按照不同类别,实行一次性奖励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一)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业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二)新获得“食安安徽”餐饮服务企业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三)新获得“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企业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四)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生产企业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五)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生产基地品牌评价的企业或相关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

(六)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生产园区品牌评价的企业或相关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

(七)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安全(餐饮服务)街区品牌评价的企业或相关组织,给予20万元奖励;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安全(特殊食品经营)街区品牌评价的企业或相关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

(八)新获得“食安安徽”食品安全小镇品牌评价的企业或相关组织,给予15万元奖励。

 

第三章  政策兑现

 

第五条  本奖补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兑现形式,根据认证、评价结果直接拨付。

 

第四章   

 

第六条 本办法由县食安办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其他渠道
反馈邮箱:jzxsawb@163.com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3116日,召开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2次县长办公会议,相关企业提出意见2条:

1.安徽金寨乔康药业有限公司建议:加强“食安安徽”品牌创建单位的指导和帮扶,在材料准备、现场验收等方面给予技术支持。

2.安徽金寨仙之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议“食安安徽”对企业来说是官方背书的最好宣传,对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的企业,在后续要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企业参与申报。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3年7月3日 14时55分

 2023529日至2023628日,县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征集对《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线上及其他渠道反馈意见共6条,采纳5条,特此说明。

序号

反馈来源

内容

采纳情况

理由

1

线上反馈

*虹饮

2023/06/16

 

"本办法主要奖补对象应删除主要两个字,你这是口语表述,难道还有没有列出的对象能够享受奖补吗

 

采纳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标准(修订版)>的通知》(皖食安办〔202223号)文件精神,食安安徽品牌创建主体已由2021年的8种新增到2022年的9种(其中第7种新增一类),为避免后续新增主体无法享受奖补,应更改表述。

2

线上反馈

*

2023/06/16

 

本奖补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兑现形式,根据认证、评价结果直接拨付.能否明确下拨付时间,比如30工作日内完成

采纳

 

奖补通过六安市免申即享平台拨付到企业,根据平台规则,企业确认平台链接后,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到账

 

3

线上反馈

*易白

2023/06/01

 

虽然是免申即享,能否对政策兑现期限进行明确,比如,获得认证后,3个月内予以拨付。

 

采纳

 

奖补通过六安市免申即享平台拨付到企业,根据平台规则,企业确认平台链接后,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到账

4

线上反馈

*先生

2023/05/31

 

建议对免申即享的内容进行完善,企业是否需要配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呢?

 

不采纳

 

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的企业由县市场监管局录入相关信息到六安市免申即享平台,企业仅需要在县市场监管局录入后点击平台链接进行确认即可,不需要提供材料

5

线下办公会议反馈:
安徽金寨乔康药业有限公司

 

加强对“食安安徽”品牌创建单位的指导和帮扶,在材料准备、现场验收等方面给予技术支持。

 

采纳

在材料准备、现场验收等方面给予技术支持符合要求,已在方案中及后续实施过程中予以考虑。

6

线下办公会议反馈:
安徽金寨仙之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食安安徽”对企业来说是官方背书的最好宣传,对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的企业,在后续要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企业参与申报。

 

采纳

加大宣传力度有利于更好发挥《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的效用,已在方案中及后续实施过程中予以考虑。

文件

    2023529日至2023628,《金寨县食安安徽奖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线上意见征集,收集意见采纳情况已经公示,目前该文件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修改,有待进一步论证,暂未印发,特此说明。

 

202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