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30611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反映事故车辆停车费用
来信时间: 2023/06/11 06:24
来信内容:
2022年10月我的车子因为驾驶不当,不小心开进水里,车辆报废,当时交警队到达现场后联系了拖车,将我的车辆拖到了白马峰路的停车场,后面因为和保险公司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涉及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就将我的车子一直放在那里,当时第一时间我担心这个停车费用和拖车费用,就咨询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他说你先放那里没事,后来一直到今年的6月2号,和保险公司那边沟通好了,由拍卖公司去拖车,当时停车场那边收取了施救费1600 停车费2400,现在想要咨询一下,事故车辆收取停车费合理吗?这个费用由我个人承担合理吗?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办理时间: 2023/06/19 10:22
回复内容:

    经调查了解,来信人所述停车场并非公益开放性质的免费停车场,有运营公司专人管理,车辆停放会产生看车费(停车费),该公司已将具体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其中,7座及以下轿车的看车费(停车费)为15元/天。被投诉方负责人介绍,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被拖行至该停车场后,交警部门开具《放行单》前所产生的停车费由交警部门支付,《放行单》开具后,如车主未及时取走车辆,则产生的停车费由车主承担。经核实,投诉人车辆发生事故后,交警部门开具车辆《放行单》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后因投诉人与保险公司纠纷,车辆未能及时取走,滞留该停车场,至2023年6月2日累计近240天,产生停车费用约3600元,停车场运营方考虑到来信人情况特殊,为其优惠减免后实际收取停车费2400元。我局工作人员已向来信人告知调查结果,来信人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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