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3061400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状元府小区人防车库一点疑问
来信时间: 2023/06/14 15:43
来信内容:
根据人防相关法律规定,人防车库由开发商建立,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开发商。人防车位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也就是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在出售房屋的时候,所有的开发建设成本大多都已经转嫁给了购房者,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可以主张人防车位的使用和收益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案例事例,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产时,已经将人防工程的成本转嫁给了购房者,则人防工程的车位使用权和收益权属于全体业主。状元府小区房价高昂,是否符合以上所述?请相关单位给出专业解释,我这样理解是否合理?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发改委
办理时间: 2023/06/19 08:32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支持、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建设,人民防空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租金,应当保障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 如您对投资者身份的确定有异议和因使用权、收益权发生争议,建议依法协商解决。依法协商不成,导致使用权、收益权发生权属纠纷的,应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确权。如您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发改委国动办,0564-735651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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