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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30810001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关于和襄高速南溪镇门前村搅拌站租用土地合同一事
来信时间: 2023/08/10 08:26
来信内容:
尊敬的书记同志您好!我是南溪镇门前村村民,反映关于和襄高速租用我们土地一事,家乡建设我们热烈欢迎欢迎,大力支持,可是当时说的关于项目完工后土地恢复的合同至今未与我们签订,现在搅拌站都建成了。当时只给我们签了一个协议书,里面只提关于土地面积、租金、年限问题,没有提及关于土地恢复,多次向镇村反映无果,想问领导这种操作是否合规合法,我们的诉求是否合理,在此垦切期盼,希望领导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南溪镇
办理时间: 2023/08/15 14:38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你好,你反映和襄高速公路租用你家土地一事,经核查,该块土地用于建设高速临时搅拌站属于第一批临时用地,租地协议与你家已签订,租金已打至你父亲卡。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函[2022]573号)文件、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皖发改基础[2022]492号文件)文件均对该项目进行批复;2023年2月10日该批临时用地获得了专家组的评审,2023年3月7日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自然资函[2023]17号)文件批准了该批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使用合法合规。2023年元月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舒城(千人桥)至金寨(皖豫界)段工程(金寨县南溪镇第一批)临时用地复垦报告书、预算书。今后我镇将对施工单位严格监管,按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复垦方案进行复垦,达到复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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