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金寨县司法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金寨县司法局 征集时间:[ 2023-09-04 00:00 ] 至 [ 2023-10-03 00:00 ] 状态:已结束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现将《金寨县司法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3年10月3日前反馈至县司法局,反馈渠道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电子信件。发送至县司法局办公室邮箱(sfjbgs7603512@163.com),

(三)书面信件。邮寄地址:金寨县梅山镇金寨县司法局办公室(邮编: 237300),来信请注明“《金寨县司法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四)联系电话:0564-7603512。联系人:王主任。

                                                                             金寨县司法局

                                                                             2023年9月4日





金寨县司法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意识,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以构建司法保护防线为着力点,不断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力保障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要求

结合“八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启动实施,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措施

    1.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金寨县“八五”普法规划和2023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全县重点普法目录。

2.统筹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政策,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主体的法律意识。

3.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配合教育部门召开法治副校长座谈会,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协助教育部门针对学生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活泼式普法,旨在引导青少年群体在知法守法的同时,懂法用法,积极利用法律援助渠道寻求帮助并依法维权。

4.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网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建设,加强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安徽法律服务网的宣传推广,通过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5.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引导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服务。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依法免费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书、代理及辩护等法律服务,深化“绿色通道”服务,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完善法律援助衔接程序,进一步加大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确保法律援助落实到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6.指导全县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引导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与教育、公安、卫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法做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及时介入调处化解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因家庭矛盾纠纷造成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发生,引导家长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家庭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7.优化社区矫正监管,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扎实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结合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心理特质和生活需求等个体特点,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不断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质效。注重社会力量联动参与,积极联系乡镇、村(社区)、学校、团县委、妇联等相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社会适应性帮扶和就业就学指导。

四、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抓落实。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本部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落实工作举措。

2.加强协调抓落实。加强同民政、教育、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提高司法行政系统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效,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合力。

    3.各股(所)室要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的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把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与股室工作常态化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起草说明

关于《金寨县司法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积极做好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各项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县司法局办公室牵头于2023年8月7日-8月11日对县城部分中小学进行实地调研,向部分老师、家长、学生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8月15-16日对县金寨县社区矫正局进行走访,了解我县未成年社区矫正情况,结合调研收集材料,金寨县司法局办公室2023年8月18日草拟了《金寨县司法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案(讨论稿)》,8月下旬征集金寨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等有关业务股室意见,9月2日经局领导会议讨论研究后形成《金寨县司法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通过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文件主体分为4个部分,包括文件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举措和工作要求。结合“八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启动实施,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制定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7条工作举措,提高站位抓落实、加强协调抓落实,开展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7603512
来信来访渠道
金寨县梅山镇金寨县司法局办公室
其他渠道
sfjbgs7603512@163.com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1)920日通过电话渠道反馈:

先生,修改意见:建议将完善法律援助衔接程序,进一步加大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确保法律援助落实到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修改为完善法律援助衔接程序,进一步加大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确保法律援助落实到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该意见予以采纳。

(2)926日通过电话渠道反馈:

    焦女士,修改意见:建议将各股(所)室”,修改为“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该意见予以采纳。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3年10月7日 9时34分

    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0月3日,县司法局向社会征集对《金寨县司法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线上反馈,其他渠道收集意见共2条,采纳2条,特此说明。


序号 反馈来源 内容 采纳情况 理由
1 王先生(电话渠道反馈) 建议将“完善法律援助衔接程序,进一步加大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确保法律援助落实到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修改为将“完善法律援助衔接程序,进一步加大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确保法律援助落实到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采纳 修改后和本段“未成年人”
表述保持一致
2 焦女士 (电话渠道反馈) 建议将“各股(所)室”,修改为“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采纳 修改后表述更加规范


文件

金寨县司法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意识,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以构建司法保护防线为着力点,不断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力保障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要求

结合“八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启动实施,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措施

    1.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金寨县“八五”普法规划和2023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全县重点普法目录。

2.统筹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政策,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主体的法律意识。

3.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配合教育部门召开法治副校长座谈会,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协助教育部门针对学生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活泼式普法,旨在引导青少年群体在知法守法的同时,懂法用法,积极利用法律援助渠道寻求帮助并依法维权。

4.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网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建设,加强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安徽法律服务网的宣传推广,通过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5.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引导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服务。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依法免费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书、代理及辩护等法律服务,深化“绿色通道”服务,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完善法律援助衔接程序,进一步加大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确保法律援助落实到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6.指导全县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引导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与教育、公安、卫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法做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及时介入调处化解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因家庭矛盾纠纷造成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发生,引导家长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家庭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7.优化社区矫正监管,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扎实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结合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心理特质和生活需求等个体特点,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不断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质效。注重社会力量联动参与,积极联系乡镇、村(社区)、学校、团县委、妇联等相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社会适应性帮扶和就业就学指导。

四、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抓落实。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本部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落实工作举措。

2.加强协调抓落实。加强同民政、教育、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提高司法行政系统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效,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合力。

    3.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的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把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与股室工作常态化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