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30905007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西部计划党组织关系留户籍所在地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3/09/05 15:03
来信内容:
本人是一名202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正式党员,于今年6月毕业,毕业时学校将党员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转接到本人所在乡镇党组织,我想问一下在本人志愿服务期间可否将组织关系留着户籍所在的乡镇党组织。(槐树湾乡码头村党支部)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槐树湾乡
办理时间: 2023/09/07 08:51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的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经与你本人联系,你所在单位有党组织,故请尽快到槐树湾乡党建办开具党员关系介绍信,如支持线上转接的可提供党支部全称进行线上操作,以便党员关系及时转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槐树湾乡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564-27002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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