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集时间:[ 2023-12-01 00:00 ] 至 [ 2023-12-31 00:00 ] 状态:已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为建立完善政府公示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满足土地市场新业态的地价指导需求,实现城市土地精细化管理,拟对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更新,并形成《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3121日起至20231231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76713606@qq.com

(三)书面信件:邮寄至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6室(邮编:237300),来信请注明《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初步成果》征求意见字样。

(四)联系方式:傅股长,0564-7356871

附件1.《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21

 

《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等文件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定期确定、公布当地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并每3-6年进行一次更新,以满足不同权利类型和用地类型的地价管理需求。同时,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323号)文件要求,以202311日为基准日,于2023年底前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对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更新,并形成了《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度地价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21号);

5.《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323号)。

三、起草过程

为做好起草工作,增强文件的科学性,20235月我局委托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6月组织人员收集外业调查底图基础资料,并编制工作底图;7月,开展外业调查,收集了各单位、部门的相关基础资料,并收集影响地价的社会经济、自然属性、区位条件等方面资料;8月至9月,专业技术服务单位依据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结合收集的定级资料、估价资料,通过技术处理形成初步成果;11月,组织现代产业园区、各乡镇开展初步成果内部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成果,并形成《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为了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决定于121-1231日期间,通过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分为六个部分:项目背景、金寨县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金寨县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金寨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金寨县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金寨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主要包括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定级范围与定级对象的确定,土地级别的确定,基准地价评估成果,本上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变化情况,与周边城市对比情况等内容。


附件2 《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pdf(由于该附件过大,具体内容请下载后查阅)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序号

名称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理由

1

2023128
**
电话反馈158****3568

城区定级范围比上轮减少较多,是否合理,请核实

采纳

上轮城区定级范围主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期确定,本轮城区定级范围主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中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确定,技术依据不同,导致范围减少较多,且减少区域主要为山体和水域,结果合理合规。

2

20231211
**
电话反馈178****2558

汤家汇镇北部区域为未来重点发展区域,其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需核实

未采纳

经重新核实城镇开发边界,该区域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将一级地范围调整扩大,该区域基准地价可参照周边区域执行

3

20231212
**
 电话反馈181****6042

底图注记存在部分错误,如开发区漏绘一条规划道路,级别适当调整

采纳

核实采纳修改

4

20231216
**
电话反馈158****7329

园地林地草地价格水平缺少横向对比,价格在省内处于什么水平不够直观,建议增加对比城市。

未采纳

目前全省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水平尚在制定当中,缺少实际数据进行对比。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4年1月2日 14时36分

  在2023121日起至20231231日期间,关于《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共计收到来自线上线下意见征集5条,其中采纳2条,未采纳3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理由

1

2023128
**
电话反馈158****3568

城区定级范围比上轮减少较多,是否合理,请核实

采纳

上轮城区定级范围主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期确定,本轮城区定级范围主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中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确定,技术依据不同,导致范围减少较多,且减少区域主要为山体和水域,结果合理合规。

2

20231211
**
电话反馈178****2558

汤家汇镇北部区域为未来重点发展区域,其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需核实

未采纳

经重新核实城镇开发边界,该区域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将一级地范围调整扩大,该区域基准地价可参照周边区域执行

3

20231212
**
 电话反馈181****6042

底图注记存在部分错误,如开发区漏绘一条规划道路,级别适当调整

采纳

核实采纳修改

4

20231216
**
电话反馈158****7329

园地林地草地价格水平缺少横向对比,价格在省内处于什么水平不够直观,建议增加对比城市。

未采纳

目前全省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水平尚在制定当中,缺少实际数据进行对比。

5

*正线上渠道

( 2023/12/26 17:21:39 )

县城最近两年土地市场已经很大大下滑,土地价格也在下滑,尤其是现城老城区,土地商业环境全面改变,土地价值在降低,你们凭什么还在调高基准登记?因此建议相关地价评估机构要做县城土地基准地价因子调查,进行精准分析,不能始终按照原始基准地价基础进行加价,实际情况变低的应该调低。实际情况没有什么变化的不需要调整,实际情况变高的在做相应调整。不是一定要比其他县基准地价要高,也不是要比其他县要底,而是一定要进行认证全面调查相关因素实际变化情况,分析土地基准价格是否增加或降低,更不应该每年都调高,要根据土地商业环境实际情况进行评价,出具切合实际的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不仅达到政府要求,更应切合实际,达到人民满意,否则评价结果没有实际意义。

未采纳

在本轮基准地价更新过程中,我们前期也进行了充分的资料调查工作,如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环境、区位等定级影响因素的调查,以及土地市场交易样点资料的调查,包括出让样点、出租样点等。目前定级估价成果中,已对老城区的情况予以考虑,老城区随着人口的迁移,土地价值近年有所下降,土地级别也相应的进行了下调。在此次基准地价调整更新中,主体思路是围绕“一落实三衔接”更新成果,即,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各类用地出让及完善地价体系的政策要求,衔接近年来我县土地与房屋实际交易的市场价格、衔接城市功能布局、衔接周边地区以及我县基准地价的现有成果。经分析,本轮基准地价初步成果中商服用地整体呈下降趋势;住宅用地总体涨幅符合地价稳定的政策要求;工业用地在继续保持招商优势的前提下,适度增加现状建成区、工业区的基准地价水平,以体现节约集约用地以及用地成本增加对工业用地的影响。

文件

《金寨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初步成果》已编制完成,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待四月中旬专家评审通过后,即可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