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100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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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反映楼顶漏水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3/10/03 15:31 |
来信内容: |
我是金鑫豪园小区1栋2**4户住户,我于2018.5.18号拿房装修,在装修时就发现主卧室墙面渗水,物业也找承建商维修二次没有维修好,2021年又重新第三维修,但是还在渗水,这现在找谁是找开发商还是找物业?以上楼顶漏水造成地板墙面墙布发霉,结果我找人 更换地板和墙布整过更换共计损失七.八千余元,物业把损失也报给开发商报了(5000元),结果开发商只给2000元了事?可能吗?现在楼顶还在漏水这事到底找谁负责?找到物业物业讲以上损失还没有解决好,这事不好办我们解决不了,楼顶要重新维修,工程量大繁琐物业无法承担,物业找开发商,开发商讲质保期已过不在承担维修工程,质保期已过房子漏水就不负责?难道我花几十万卖的漏水房子就没有人负责吗?请有关部门给予解决楼顶漏水和损失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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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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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3/10/09 16:30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了解,你户2804室于2018年5月拿房后发现楼顶渗水,物业公司向建设单位反映后维修过两次,2021年再次出现渗水,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再次进行维修后仍有渗水现象。现建设单位称该小区已超过质保期不予维修。经物业公司多次协调,最终建设单位安排人员于10月8日下午前往现场查看,下一步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维修。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