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金寨县深入推进“金凤还巢”工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助力企业招工引才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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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现将《金寨县深入推进“金凤还巢”工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助力企业招工引才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修改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征集渠道
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邮箱:1842268607@qq.com
电话:0564-7356158
邮寄地址: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办公室,来信请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金寨县深入推进“金凤还巢”工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助力企业招工引才激励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金凤还巢”工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更好地促进就业创业,有效解决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招工引才困难,特制定如下激励措施。
一、服务机构补贴。对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筹划以来招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贴,全国10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县设分支机构的给予6万元一次性补贴。
二、经营费用补贴。对入驻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常经营的服务机构,由县人社部门协调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3年租金减免,租金减免期内物业费、电费由政府给予50%补贴。免租到期后,根据服务机构为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招工引才实际情况,由政府补贴部分租金。
三、招工引才补贴。对入驻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常经营的服务机构为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招工引才,按就业满3个月、满6个月、满12个月及以上的分别给予500元/人、1200元/人、2400元/人一次性招工引才补贴。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毕业生(学生)与我县工业企业签订校企生三方协议并集中实习3个月及以上的、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分别按500元/人、2400元/人奖励给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属服务机构推荐招工引才的给予服务机构补贴,不奖励给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
四、机构建设补贴。对入驻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常经营的服务机构在县内建设人才市场、职工公寓的,土地价格可以给予优惠,按评估后的市场价招拍挂出让;人才市场可以分割出让产权,职工公寓不能分割出让产权。对正常经营的服务机构购买交通车辆(大巴)用于送工至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的,按车辆实际购买费用的20%予以补贴,新能源汽车按40%予以补贴。
五、机构业绩奖励。按年度对入驻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常经营的服务机构为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招工引才工作开展评估,主要评估招工引才人数、用工稳定性、岗位合适度、劳动关系和谐度、日常经营情况等方面,对考核评估前三名的服务机构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三年。国家、省、市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政策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机构激励措施
实施细则
附件:
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机构
激励措施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在金寨县登记注册,有专门从业人员,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
(二)正常经营:每年至少介绍50名及以上(百强企业200名及以上)劳动者到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就业满1个月及以上(劳动者在申报期前1个月内在该企业无就业相关记录);县人社部门每年不定期在正常工作时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正常经营情况例行检查,如发现2次及以上关门或未正常营业的情形即视为不正常经营,不可享受补贴。
(三)同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同一名劳动者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四)能提供工伤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工资发放(实习补助)银行流水。
(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拖欠工资行为,无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申报材料
(一)服务机构补贴:营业执照和租赁协议。
(二)经营费用补贴:物业费、电费发票。
(三)招工引才补贴: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登记花名册、院校与实习企业签订的《校企生三方实习协议》。
(四)机构建设补贴: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机构业绩奖励:县人社部门评估材料。
申报以上补贴均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机构补贴申报表(附表1);
2.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机构补贴花名册(附表2);
3.工伤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工资发放(实习补助)银行流水等。
申报材料中证书、凭证等需提供原件(审核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
三、申报时间
招工引才补贴按季度申报;服务机构补贴、经营费用补贴、机构建设补贴、机构业绩奖励按年度申报。
四、办理流程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服务机构(院校)提交申请材料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应及时反馈并说明理由。
(三)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公示无异议的服务机构(院校)补贴拨付工作。
五、资金来源
本政策相关补贴资金从县财政资金中列支并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六、有关要求
申请补贴的服务机构(院校)和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除责令退回骗取资金外,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表1
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机构补贴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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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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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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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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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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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账户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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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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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补贴项目 |
补贴条件 |
标准 |
人数 |
申请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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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机构补贴 (100强) |
正常经营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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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补贴 |
正常经营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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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营费用补贴 |
物业费 |
正常经营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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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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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工引才补贴 |
服务机构 招工引才 |
就业满3个月及以上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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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满6个月及以上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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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满12个月及以上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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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奖励 |
实习3个月及以上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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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满6个月及以上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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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构建设补贴 |
交通工具补贴 |
非新能源大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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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大巴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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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构业绩奖励 |
第一等次 |
正常经营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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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等次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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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等次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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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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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材料不实,自愿放弃或退还补贴,并由本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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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机构补贴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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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机构/院校)盖章: 就业(实习)企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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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就业(实习) 企业名称 |
就业累计月数 |
本人签名 (确认由该机构或院校 介绍到该企业就业或实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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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力量,为促进我县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人力资源供需双方高效对接,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 代拟起草了《金寨县深入推进“金凤还巢”工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助力企业招工引才激励措施》。
二、决策依据
根据《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皖人社发〔2021〕2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
三、起草过程
为全面摸清我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情况,找准当前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11月初,县人社局牵头对现代产业园区工业企业招工用工情况进行摸排,结合调研收集情况,草拟了《金寨县深入推进“金凤还巢”工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助力企业招工引才激励措施(讨论稿)》。 11月中旬面向县直相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11月底,我局召开会议,对各单位反馈意见汇总、梳理,再次进行调整、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政府意见征集平台,面向群众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2个部分,第一部分制定激励措施,包括服务机构补贴,经营费用补贴,招工引才补贴,机构建设补贴以及机构业绩奖励。第二部分为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机构激励措施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时间节点以及相关流程。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12月13日通过电话渠道收到1条意见。
来电人:刘先生
修改意见: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不同时间为企业介绍同一名就业人员可叠加享受补贴。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3年1月5日 10时59分
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金寨县深入推进“金凤还巢”工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助力企业招工引才激励措施》(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采纳0条,未采纳1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来源 | 内容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来电反馈 | 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不同时间为企业介绍同一名就业人员可叠加享受补贴 | 不采纳 | 同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同一名劳动者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
(刘先生181*****2989) |
文件
《金寨县深入推进“金凤还巢”工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助力企业招工引才激励措施》
金政办秘〔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金寨县深入推进“金凤还巢”工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助力企业招工引才激励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金寨县深入推进“金凤还巢”工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助力企业招工引才激励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金凤还巢”工程,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更好地促进就业创业,有效解决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招工引才困难,特制定如下激励措施。
一、服务机构补贴。对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筹划以来招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贴,全国10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县设分支机构的给予6万元一次性补贴。
二、经营费用补贴。对入驻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常经营的服务机构,由县人社部门协调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3年租金减免,租金减免期内物业费、电费由政府给予50%补贴。免租到期后,根据服务机构为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招工引才实际情况,由政府补贴部分租金。
三、招工引才补贴。对入驻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常经营的服务机构为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招工引才,按就业满3个月、满6个月、满12个月及以上的分别给予500元/人、1200元/人、2400元/人一次性招工引才补贴。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毕业生(学生)与我县工业企业签订校企生三方协议并集中实习3个月及以上的、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分别按500元/人、2400元/人奖励给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属服务机构推荐招工引才的给予服务机构补贴,不奖励给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
四、机构建设补贴。对入驻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常经营的服务机构在县内建设人才市场、职工公寓的,土地价格可以给予优惠,按评估后的市场价招拍挂出让;人才市场可以分割出让产权,职工公寓不能分割出让产权。对正常经营的服务机构购买交通车辆(大巴)用于送工至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的,按车辆实际购买费用的20%予以补贴,新能源汽车按40%予以补贴。
五、机构业绩奖励。按年度对入驻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常经营的服务机构为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招工引才工作开展评估,主要评估招工引才人数、用工稳定性、岗位合适度、劳动关系和谐度、日常经营情况等方面,对考核评估前三名的服务机构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三年。国家、省、市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政策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机构激励措施
实施细则
附件:
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机构
激励措施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在金寨县登记注册,有专门从业人员,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
(二)正常经营:每年至少介绍50名及以上(百强企业200名及以上)劳动者到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就业满1个月及以上(劳动者在申报期前1个月内在该企业无就业相关记录);县人社部门每年不定期在正常工作时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正常经营情况例行检查,如发现2次及以上关门或未正常营业的情形即视为不正常经营,不可享受补贴。
(三)同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同一名劳动者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四)能提供工伤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工资发放(实习补助)银行流水。
(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拖欠工资行为,无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申报材料
(一)服务机构补贴:营业执照和租赁协议。
(二)经营费用补贴:物业费、电费发票。
(三)招工引才补贴: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登记花名册、院校与实习企业签订的《校企生三方实习协议》。
(四)机构建设补贴: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机构业绩奖励:县人社部门评估材料。
申报以上补贴均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机构补贴申报表(附表1);
2.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机构补贴花名册(附表2);
3.工伤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工资发放(实习补助)银行流水等。
申报材料中证书、凭证等需提供原件(审核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
三、申报时间
招工引才补贴按季度申报;服务机构补贴、经营费用补贴、机构建设补贴、机构业绩奖励按年度申报。
四、办理流程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服务机构(院校)提交申请材料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应及时反馈并说明理由。
(三)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公示无异议的服务机构(院校)补贴拨付工作。
五、资金来源
本政策相关补贴资金从县财政资金中列支并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六、有关要求
申请补贴的服务机构(院校)和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除责令退回骗取资金外,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表1
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机构补贴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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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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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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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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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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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账户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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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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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补贴项目 |
补贴条件 |
标准 |
人数 |
申请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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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机构补贴 (100强) |
正常经营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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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补贴 |
正常经营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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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营费用补贴 |
物业费 |
正常经营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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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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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工引才补贴 |
服务机构 招工引才 |
就业满3个月及以上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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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满6个月及以上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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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满12个月及以上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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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奖励 |
实习3个月及以上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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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满6个月及以上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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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构建设补贴 |
交通工具补贴 |
非新能源大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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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大巴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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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构业绩奖励 |
第一等次 |
正常经营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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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等次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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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等次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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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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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材料不实,自愿放弃或退还补贴,并由本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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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金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机构补贴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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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机构/院校)盖章: 就业(实习)企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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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就业(实习) 企业名称 |
就业累计月数 |
本人签名 (确认由该机构或院校 介绍到该企业就业或实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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