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金寨县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金寨县财政局 征集时间:[ 2023-10-17 00:00 ] 至 [ 2023-11-16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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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金寨县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31116日前反馈至县财政局,反馈渠道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1116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电子邮箱:ahjzxczj@163.com

(三)书面信件:邮寄地址金寨县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金寨县财政局(邮编: 237300),来信请注明“《金寨县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四)联系方式0564-7359025,刘主任。

 

  金寨县财政局      

20231017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重点涉农资金项目计划,形成涉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运行机制,根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2023〕第25)精神,县财政局牵头起草《金寨县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5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9月上旬,县财政局根据全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情况,尤其是2022年以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农业产业链式发展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2024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筹集面临的困难、问题、意见和建议;919日,县财政局召集县直相关涉农部门,谋划2024年涉农项目资金筹集预案;924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明确要求“整合优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101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资金精准投向重点项目。1013日,县财政局草拟了《金寨县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征集县直相关部门意见,现通过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文件主体分为6个部分,包括文件的指导思想、整合原则、目标任务、工作内容、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计划通过逐步完善涉农政策支持体系,进而合理分配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同时加强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二是行业间涉农资金整合。通过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政府投资规划,实现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有效衔接,进一步理顺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利用“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优势,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计划在2024年,构建起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和我县涉农领域工作实际,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金寨县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53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快推进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资金整合使用紧紧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对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集中资金力量优先发展产业,充分发挥整合涉农资金效益。

       二、整合原则

(一)坚持应整尽整、量体裁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真格、求实效,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支出,兼顾农业及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对纳入涉农整合范围的资金,按照财政资金“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遵循上级部门“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确保应整尽整、因需而整。

(二)坚持问题导向,责权分明。针对当前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县政府统筹安排重点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县直各部门准确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谋划争取项目资金,形成涉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运行机制。

(三)坚持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按照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要求,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围绕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整合;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依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调动各方积极性,逐步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

(四)强化监督、公开透明。加强运行监管,实行“调度、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规范、高效透明。县级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主动认领项目清单,并保障项目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建立健全议事程序规范化、体制机制科学化、项目申报集约化、资金管理精细化,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

2024年,构建起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和我县涉农领域工作实际,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四、工作内容

(一)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

1.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体系。一是政策清理整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聚焦聚力上级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迫切需要解决的薄弱和关键环节,清理整合涉农政策,避免交叉重复,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内容,确保项目对应政策,并与年度预算相衔接,避免资金碎片化。对清理归并整合后的涉农资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县财政、发改部门按照省、市制定的政策规定、支出方向、绩效目标等,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坚决杜绝资金在部门内部分散设置、多头管理、结构固化等现象发生二是项目资金整合。进一步归并整合部门项目,从源头上整合涉农资金。将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茶美中心等九个部门(单位)涉及的衔接资金、移民后扶资金、农业发展资金(农村综改资金)、林业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车购税补助资金、四好农村路补助资金、人居环境及水环境治理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美乡村建设资金等11项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三是建立政策调整和退出机制。继续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严格控制新增支农政策,除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以外,确需出台新政策的,必须提供设立依据、实施期限、分配方法、绩效目标、资金需求、规模测算等内容,重大政策或项目须提供事前评估报告。政策实施年限内,不得随意调整,到期后自动取消,经评估确需保留或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最多可延长2年,逐步建立调整优化和退出机制。

2.合理分配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对中央、省、市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原则上根据“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要求,统筹考虑上级任务清单中各项任务的性质,不断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指标体系。县级主管部门要在确保及时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对照县委县政府统筹谋划的项目,合理安排指导性任务,明确绩效目标,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和任务完成计划,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备案工作,县整合办要加强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的衔接匹配,确保资金投入与任务相统一。

3.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县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归口管理涉农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强结果运用,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涉农资金项目遴选机制,鼓励主管部门在完成各项约束性绩效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归并结余资金,交由县整合办根据轻重缓急进行再安排,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县财政局要指导推动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完善资金分配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由单项政策(任务)绩效评价向行业综合绩效评价转变。探索建立以资金整合率和整合资金增量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实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整合。

1.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摸清涉农资金底数,结合财政收支形势,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政府投资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相关涉农专项规划衔接。因地制宜搭建涉农资金整合平台,认真编制建设发展规划和资金整合方案,逐步实现平台规划统一布局、项目分片分步实施、资金分年分级落实,以重大平台规划引领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和集中投入。

2.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深入推进相关涉农资金源头整合,在机构改革职责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完善管理机制。县财政可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将各级财政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一安排管理、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形成政策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把握好涉农资金整合边界,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补助。

3.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积极推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机制,围绕改革任务、优势区域、重点项目等,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涉农资金。县整合办建立健全跨部门的项目资金安排会商机制,加快推进预算执行环节的统筹整合。

4.完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创新乡村振兴财政与金融合作机制,在健全风险阻断机制前提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政策举措落地,促进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农业农村。

四、体制机制

(一)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及时制定与上级涉农资金相对应的管理细则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现行各项管理制度的衔接,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取得实效。

(二)压实涉农领域部门权责。按照涉农领域省与市县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及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能动性与主动性,同一大专项内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项目规划合理立项和分配使用涉农资金,同时厘清县整合办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确保工作实效。

(三)优化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完善项目论证、评审等工作流程,实施项目库动态管理。加强不同项目库之间,项目库年度之间的衔接,归并重复设置的涉农项目。针对不同类型的支农事项和项目性质,分别采取股权投资、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支持方式,不断提升涉农项目的社会参与度。

(四)强化涉农资金项目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监管,防止借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要加快资金安排进度,适当简化、整合项目报建手续,健全完善考核措施,确保项目发挥效益。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涉农资金整合相关制度规定、造成涉农资金重大损失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追回被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的涉农资金,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对严重失信主体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同时,要正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过程中的失误错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定是否适用容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创造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制定决策前要听取各方意见。县级要公开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方案、涉农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整合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分配结果、扶持范围、建设和补助标准、项目实施管理等,乡镇、村要公示项目计划批复、实施管理、实施结果和补助对象等。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逐步建立县级统一的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网络平台。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县直各部门要把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专人,及时发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完善,确保整合工作落实落细。为保障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现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整合办”),县整合办设在县政府办,统筹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由县政府办牵头,县财政局配合,统筹协调与指导全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县整合办建立部门联席会商制度,狠抓落实;要以资金、规划和任务清单管理为抓手指导和支持涉农资金整合;县级有关部门要科学设置、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做好任务落实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要与金融机构加强协作、信息互通,精准对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金融需求。

(三)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县级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内与行业间资金整合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涉农资金整合,突破现有管理制度规定的,应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或申请授权。在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中涉及财政专项资金时,要遵循精准使用的原则,不得用于负面清单领域。

(四)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和推广各有关部门在涉农资金整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各类平台,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涉农资金整合的新局面。

 

附件:涉农资金整合清单

 

附件:

涉农资金整合清单

序号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县级主管部门

1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庐江帮扶资金等)

乡村振兴局

2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3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村综改资金等)

农业农村局

4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

林业局

5

水利发展资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水土保持专项经费等)

水利局

6

以工代赈资金

发改委

7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交通局

 

8

“四好”农村路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经费)

9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自然资源局

10

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等)

生态环境分局

11

省级中心村建设资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精品示范村建设补助资金)

茶美中心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7359062
来信来访渠道
金寨县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金寨县财政局(邮编: 237300),来信请注明“《金寨县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 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其他渠道
电子邮箱:ahjzxczj@163.com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3年11月21日 17时35分

20231017-1116日,《金寨县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线上及其他渠道反馈意见共5条,采纳3条、不采纳2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内容

采纳情况

理由

1

“从2024年”用法不准确,建议修改为,“计划在2024年构建起权责匹配。。。。。。”或者“即日起自2024年”“2024年年底前”

采纳

“从2024年”修改为“2024年年底前”,更准确

2

建议附件中增加县整合办成员名单

不采纳

全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县整合办成员名单,已通过《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专题工作会议纪要》(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64号)印发。

3

“就加快推进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制订如下实施意见。”中“制订”应修改为“制定”,长效机制后面应该有停顿“,(逗号)”

采纳

“制订”修改为“制定”更准确

4

建设删除“整合原则”,涉嫌和(皖政〔201853号)雷同,不符合精文减会精神。

不采纳

本文“整合原则”,是新阶段的要求提出的,与皖政〔201853号文件有所不同。

5

首段的两个依据文件中间建议不加顿号,更规范。

采纳

两个依据文件中间建议不加顿号,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