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1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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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投诉金江西苑物业公司不作为 |
来信时间: | 2023/10/21 20:44 |
来信内容: |
在金江西苑申请车位使用证明作为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不给开,这个小区已经有七八家装了充电桩 为什么不让我装,别人充电桩已经用了好几年了 金江西苑物业说会给其他私自装充电桩的拆了到现在不拆 现在也不让我装充电桩,物业公司不作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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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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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3/10/24 16:48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我县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发改〔2022〕225 号)的文件要求,“对在住宅小区内拥有产权车位或长租车位的新能源汽车用户,所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配合其安装充电设施(确因安全、消防及电力容量等原因无法安装的,物业服务公司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文件并做好解释工作)。金江西苑小区系政府安置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目前不允许个人安装充电桩。对之前业主私自安装的充电桩,我单位已要求物业公司做好业主工作,逐步进行拆除。同时物业公司已向当地社区上报,并积极与业主委员会对接,在小区选择合适位置安装公共充电桩。届时将极大缓解业主充电难的问题。给你的生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