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102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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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来信标题: | 关于流浪猫狗收容建议 |
来信时间: | 2023/10/22 22:48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书记您好,最近网络上关于流浪猫狗的问题愈演愈烈,金寨县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作为一名爱猫爱狗人士,我不忍看到这些可怜的小生命沦落到被打杀的下场,而据我所了解,我们金寨县存在着一个流浪猫狗收容所,我十分开心,我以为这些小生命能有一个安全的地方不用流浪街头饿到肚子了,但当我实地走访后,发现该收容所并没有提供给流浪猫狗们一个安全的环境并且收钱领养且大部分猫狗领养的归宿是狗肉馆,我想问问,能不能由官方建立一个正规的收容所,我们群众可以作为志愿者参与照顾猫狗的事情,我们也可以在平时进行宣传呼吁大家文明遛狗,这样既能保障孩子们行人们的安全,也能让这些流浪生命有一个家!期待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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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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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3/10/24 08:39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六安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的收容,捕捉重点管理区内的流浪犬,依法查处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我局根据相关规定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约定法律责任。由第三方设立犬只收容场所,并根据我局要求定期不定期对新老城区流浪犬只进行收容,在约定期限内可由犬只主人认领。目前我局未对流浪猫进行收容。感谢你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宣传,引导居民文明养犬遛狗牵绳,并对收容场所进行监管,切实规范流浪犬收容管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