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办理时间: |
2023/11/30 09:09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28日、29日前往明辉城6栋充电桩调查了解情况,经查,小区内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不属于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并实行明码标价,该明辉城6栋充电桩收费是按照充电功率进行计费,物业对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说明,其中:电瓶车功率在48V(0-200瓦)充电时间为1元360分钟,60V(201-300瓦)充电时间为1元288分钟,72V(301-500瓦)充电时间1元180分钟。电动车功率越大耗电量越大,同等消费金额充电时间相应缩短。针对您反映的充2元先显示719分钟,后又跳转为500多分钟是因为,充电桩自动识别电瓶车功率大小然后匹配充电时间,这个过程大概需要3分钟,在您充值后3分钟内充电时间就会跳转,通过您提供的订单截图您的电瓶车功率为72V,处于充电套餐第三档位(72V(301-500瓦)充电时间1元180分钟),所以您2元充电359 分钟是正常的。充电金额剩余部分均在充电桩公众号余额里,是可以申请退款的。您遇到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充电设备上及收费标准标牌上的售后服务热线:15715515598,15055133525。经查未发现该小区充电桩收费存在问题。感谢您对我局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