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11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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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江店惠民家园小区小孩中午及晚上时间放炮影响他人休息。 |
来信时间: | 2024/01/14 14:47 |
来信内容: |
最近一段时间,每天中午的11点至3点,晚间的6点至9点,小区的活动广场上我,有很多小孩子再放烟花爆竹,并将炮竹扔在塑料滑梯内爆炸,产生巨大的声音,并且伴随一定的危险。这个事情一是严重违反了县城内禁止燃放烟花规定,二是,天天如此嘈杂刺耳的声音,也严重影响到小区居民的休息与个人生活,小区内的物业也没有妥善处理,该情况还在继续影响居民群众,特此请有关部门出面管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事件,早日出面解决该问题,还我们小区居民一个良好的休息与居住环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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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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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1/18 11:50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电话与您联系,根据您反映的有关情况,江店派出所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禁燃禁放的宣传力度,同时将组织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加强对小区活动广场的巡逻。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如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江店派出所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0110。 金寨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5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