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0123002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历史遗留土地纠纷问题
来信时间: 2024/01/23 10:22
来信内容:
地址:金寨县斑竹园长岭关村徐湾组 一、土地问题 1994年我家和其他村民置换土地,后预留一条道路,2010年前后村里把路面硬化。请问是否还是属于我? a.如果属于我,开具一个证明证明这个土地属于我?(已经找了村里的置换土地的老人去村部证明这块地属于和他家置换土地) b.如果不属于我,为何没有征地补偿。或者补偿土地? 二、是否存在选择性处理问题?(第一条成立的前提下) 执法人员告知我父亲,我家违建,我父亲问他们沿路别家同样的柴棚为什么不是违建。却被告知只有我家的是违建,他们都是合法的。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属实? 村部帮其他路边村民搭建柴棚(可能属于帮扶对象),不属于违建,而我家自费在自家的地上搭建柴棚属于违建。请问您这属于那部分法律,我想请你们帮我们科普一下。 三、是否存在谁闹谁有理,谁人多谁有理的现象。 和我家争论这个棚子问题的那一家人多,都去12345反馈问题,就得到重视?而我们在徐湾只有我一家,反馈问题却无人理(会包括向村 书记以及镇里在村部蹲点人员罗*华电话反馈土地问题)。 四、是否存在处理问题不当,没有一个主要管理人员,反而激化矛盾? a.处理矛盾是否需要带着举报人员一共十几个人员去围着我父亲一个人。 b.一件事情多个人员叫我劝我父亲拆除柴棚,我已经答应劝我父亲,多次和他们说道需要冷处理一下,但是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我去劝解我的父亲。1月21日叫我去和邻居家沟通,和邻居家的同辈说过过年再去处理这个问题。1月22日出具一个限期改正违法通知书。 五、关于通知问题 1.此段土体是混合用地不属于农用地。 2.如何改正不明确,是限期拆除还是限期整改堆放杂物。 3.是否可以补办申请搭建柴棚。 4.为何执法人员送达书面改成文件是匆匆忙忙不当面和我父亲解释一下具体问题,且不出具证件? 六、柴棚问题 堆放柴火和猪食的原因:门前区间狭小,无法堆放过多柴火以及猪食。 因为天气多变,以及盖在柴火上的帆布经常被风吹走。我父亲就看着别家的样子,搭建了柴棚。 七、我方诉求 1.在有人证的前提下,出具一个书面证明,证明土地属于我。 2.土地属于我家的前提下,在不影响行人通过的前提下,有权利临时堆放杂物。 3.棚子拆除问题,在全镇辖区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拆除柴棚,以示执法公平公正。 (除去土地置换是遗留问题其他问题都是2023至2024年发生)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斑竹园镇
办理时间: 2024/01/24 15:08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立即安排相关领导牵头处理。经镇村干部现场与您父亲协商,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已妥善解决,并取

得您父亲当场理解并同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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