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128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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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不给离职人员发工资,在职时并长期拖欠不发! |
来信时间: | 2024/01/28 18:41 |
来信内容: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明耀城1栋202-218铺,亚*托管机构拖欠员工工资,十月份、十一月份课时工资不发,十二月份和一月份的工资不发,不允许员工查看工资条。本人已离职,也不发放工资,克扣工资,言语侮辱,承诺的不兑现,薅员工羊毛!该机构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曾向教育局和市场监管部门多次举报无果,请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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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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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2/01 11:40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自己在金寨亚创托管服务中心明耀城店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问题,经沟通协调,亚创托管中心分别于1月28日、1月31日通过银行卡转账将你2023年10月份-12月份所有工资合计15194元发给你,并表示加班费和1月份工资将于2月9号前发放到位。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你,你表示15194元已收到,并对2月9号前支付加班费和1月份工资无异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