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129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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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乱砍滥伐 |
来信时间: | 2024/01/29 19:51 |
来信内容: |
我是金寨梅山镇清水村土门村民组人,家里兄弟和老母亲常年在外,多年老家无人看管。最近据听说我家屋后的森林被人砍伐严重,因为在我们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砍伐卖树,可以说是明目张胆地盗伐,欺负我们家中无人,几亩森林被毁,破坏程度属于非常严重程度,违反了森林法第345条非常严重情形。诸如此类家中无人看管而森林被随意砍伐现象希望能得到当地相关政府的高度重视。给乱砍盗伐者应有的惩罚。谢谢!
坐标:土门村民组 蒋启术老宅 屋后一片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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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梅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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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2/01 08:48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您的来信后,梅山镇高度重视,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测调查,发现现场遗留有黄栗树砍伐树桩,因位置偏僻,没有监控设备,暂未掌握砍伐责任人有关信息。目前执法部门已经立案,并向周边群众征集案件线索,请广大居民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案件办理。 如您掌握相关线索请致电梅山镇清水村,联系电话:0564-27096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