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207007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金寨县学校周边租房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02/07 17:56 |
来信内容: |
母亲在南溪带两个孙子在南溪陪读,电费供电局是0.56元一度,而房东收我们1元钱一度,如果房子出租在派出所登记是商业用房,我们也可以接受,房屋出租没有在派出所登记是不是不合法。
|
答复单位: | 金寨县南溪镇 | ||||||||||
---|---|---|---|---|---|---|---|---|---|---|---|
办理时间: | 2024/02/18 15:46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你好,镇相关部门多次与你联系,你的号码一直处于呼叫转移的状态,因此无法得知你所租住房屋的具体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方便进一步处理。联系电话:0564-772602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