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226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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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重大疾病返贫及医保报销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4/02/26 22:43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就重大疾病返贫及医保报销问题进行咨询。首先,跟您说明一下我家的基本情况。我家在以前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我的母亲于2020年患癌症并于2021年逝世。年前(2月4日),我的父亲突发心梗。目前还在危险期,已经在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ICU)住院二十余天。我家是两女户,且我在读博尚未有经济能力,家庭条件本身不是很好,先前为医治母亲已花费家庭不少积蓄,现父亲心梗处于危险期在ICU已经花费几十万,还没有开展后续的手术治疗,后续手术治疗费用也是一笔巨大的开支。目前,采用新农合医保只能报销50%的费用,自费部分仍然让我们难以承受。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政府工作会议中多次强调"脱贫不脱政策”,对于我家这种因重大疾病致家庭返贫的是否可以继续采用贫困户的医保报销比例?另外,针对我父亲这种情况(两女户,配偶患癌去世,自身患重大疾病),是否可以开启快速通道申报办理低保户并采用低保户的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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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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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2/28 11:07 | ||||||||||
回复内容: |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医保政策,脱贫攻坚政策已经与乡村振兴衔接,过渡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种保障,以前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无低保、五保、监测人口等特殊身份的人群与普通参保居民医保政策享受待遇一致。 经电话与您联系,您询问有关异地就医备案相关事宜,并告知我们您父亲在合肥市有6个月以上务工证明。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103号)规定: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您可通过金寨医保微信公众号、皖事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自助备案,如微信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点击“六安市”,点击“异地就医”里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按提示填写备案信息并提交。 如您父亲需申请低保,请与民政部门联系,具体可咨询民政局电话:0564-706238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如有问题请来电咨询金寨县医疗保障局,电话0564-7060039。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