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31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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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来信标题: | 建议对驾驶老头乐人员进行道路安全教育 |
来信时间: | 2024/03/13 11:57 |
来信内容: |
建议:驾驶老头乐人员没有驾照,不了解道路交通规则。建议对老头乐上牌照,驾驶人员学习交通规则后方可上路。
原因:今天我在金叶路与北叶路交叉路口骑行摩托车,转弯处遇见一辆老头乐,在靠近之后,老头乐突然启动转弯,我为避免撞车,刹车摔倒。老头乐驾驶者看一眼,就驾车走了。身后两辆货车及时刹车没有良成大祸。之前全县对电动车、摩托车开启上牌行动,希望接下来规范对老头乐车辆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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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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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3/19 08:52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1年7月起,我县已开始对无牌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2021年8月31日,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金寨县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临时备案号牌核发补充通告》,规定电动三、四轮车临时备案号牌办理时间截至2021年9月15日,逾期公安机关不再受理申领。对在用电动三、四轮车发放临时备案号牌进行逐步淘汰,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为有效遏制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发展势头,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销售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行为,对查处销售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的经销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依托道路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三四轮违法载人的管理,同时通过“亮尾”“编号”等手段加强对三四轮车的宣传教育力度;城管部门加强环卫企业电动车使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将严厉查处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等各类违法行为。 金寨交警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车辆,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逐步淘汰我县道路上行驶的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有效减少涉该类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理解。如有其它不清楚的地方,可致电金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蔡警官咨询,联系电话18905643656。
金寨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