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0319005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玉兰花园小区地下车库收费
来信时间: 2024/03/19 11:21
来信内容:
对于信件编号20240202003(玉兰花园小区地下车库收费)金寨县城管局答复时引用了2023年12月25日出台的《金寨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性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租金管理的通知》以及物业行业协会为规范物业企业收费标准出台的《关于规范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停车物业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以上通知一条为针对政府投资性住宅小区,一条为物业行业协会出台,玉兰花园属于商品房住宅,是否适用?物业行业协会不属于行政执法机构,出台的收费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小区开发商和小区物业未征求广大业主意见,擅自用此文件来做人防车库租金收费依据,是否合法合理?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办理时间: 2024/03/22 10:19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根据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印发《安徽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皖国动办综〔2023〕14号)规定,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应当坚持有偿使用,用管结合原则,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向全体业主开放不得出售、附赠。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使用人从收取的停车费、租金等中列支保障。为规范我县人防工程管理,2023年我县出台《金寨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性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租金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人防车位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车60元。该标准不含停车引起的物业服务收费,并供其他类型地下停车位制定租金标准时参考。对您反映物业协会问题,金寨县物业商务协会属依法登记社会团体,通常制定和执行自己的行业准则、行为规范和标准,以保障会员的商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并通过自我监管来提高行业整体形象和信誉,确保会员在行业中遵守共同规范。目前玉兰花园地下车库收费是依据以上文件标准执行。如有不详可拨打518838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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