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3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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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远和物业费太贵了 |
来信时间: | 2024/03/21 15:01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远和无论小区硬件设备还是绿化,以及物业的人员都不及安置房的,连小区正规大门都没有,可物业费远贵于江店其他小区,门面物业费竟高达1.8元每平方,比凤城门面物业费高几倍,他们如何能达到如此高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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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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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3/25 14:55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了解,该小区物业公司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为一级,根据合同约定商铺收费标准为1.8元/平方米/月。根据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2022]153号)文件规定,非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提高员工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果您对物业公司服务存在质疑,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督促其整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