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42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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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金寨县梅山镇老党校附近停车场逃避责任 |
来信时间: | 2024/04/28 15:46 |
来信内容: |
2024年4月28日,我父亲驾驶汽车停入该停车场(收费性质停车场),车辆后玻璃被人为破坏,报警处理后,由于停车位置属于监控盲区查不到线索。停车场领导不出面解决此事,声称与他们无关,我方还要自行承担维修费用。我家在农村,我在外上学,父亲为人老实不懂得维权,但我们是受害者,望县领导重视此事,联系停车场领导与我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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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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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5/06 07:42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反映问题,我局立即安排人员处理。经了解,当时您发现车玻璃被砸后立即报警处理,因停车位置属于监控盲区查不到线索,无法向第三方追责,交管部门建议您向与停车场运营单位赔偿或者申请理赔,您随即向停车场运营单位提出赔偿未果。我局已要求停车场运营单位与您积极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达成一致,建议您向法院起诉。同时对因设施不完善导致无法提供破案线索,我们深表歉意,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局已责令停车场运营企业加强老党校停车场管理,增加照明设备、增加和更换老旧视频监控摄像设备,切实维护停车场安全。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564-518807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