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513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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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农村散养犬的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05/13 11:27 |
来信内容: |
今天上午去山上干活途中,一只黑色大型犬在树林里猎捕野生动物,看到人后凶猛的向我扑来咬人,我蹦到树上才躲过一劫。请问公安部门对农村散养犬四处乱跑如果咬人伤人怎么才能找到犬主,金寨对散养犬有哪些管理措施预防伤人事故,咬伤人后怎么赔偿损失?社会上散养犬伤人事件时常发生,为了人民生命安全,盼公安部门出台管理措施,预防散养犬伤人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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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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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5/15 11:13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我县城区即将实施《金寨县城区养犬管理规定》,农村养犬暂未规定,但不提倡养大型犬。如不慎被狗咬伤,请及时前往当地疾控中心或正规的医疗机构接种狂犬疫苗。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金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系电话:0564-2702019。
金寨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4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