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0521008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关于瑜伽卡退费问题
来信时间: 2024/05/21 15:40
来信内容:
本人与同事前年在金寨县莉*瑜伽舞蹈培训中心购买瑜伽班半年卡700元,共计1400元。办理时告知有效期以第一次去开卡的时间开始,目前两人均未开卡使用过,多次联系相关人员时不给办理瑜伽退费,沟通无果,告知可以转让,但转让一直无果,且以后也不打算去开卡使用,所以请相关部门能协助退费,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办理时间: 2024/05/23 17:15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22日前往安徽省莉欣瑜伽服务有限公司现场调查处理。经查,您与同事于2022年在商家优惠后每人花费700元办理半年期会员卡各一张。您与同事因个人原因一直未前往商家接受服务,自去年起您与商家多次协商退费未果,遂来信要求核实处理。经执法人员积极组织多次协商,商家同意为您继续提供服务或者由您自行转让会员卡,但不同意退费。我局执法人员已和您电话沟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您的退费诉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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