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60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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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关于林权证造假事态升级110处警处理的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06/02 13:28 |
来信内容: |
关于书记信箱20240419005号、20240423012号林权证造假强占我户茶地一案,金寨县纪委转交古碑镇纪委一直未做处理。今天上午他户又和我父母闹事,110出警处理:双方同意互不侵犯双方茶地山场,双方互相肢体冲突。后经我向父母了解处理情况真实性与事实不符,请求重新给予书面处理及调取录相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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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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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6/07 10:12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4年6月2日,汪某华与杨某友因为地界问题发生争吵,后双方互相撕扯,撕扯过程中杨某友摔倒在地,当事人双方均未受伤。当日中午12时许,民警联合古碑镇工作人员尹浩及宋河村书记杨先明进行调解,双方签订现场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反映的林权证问题,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如有其它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古碑派出所梁警官联系,联系电话:0564-7456110。 金寨县公安局 2024年6月6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