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62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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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金凤还巢租房补贴 |
来信时间: | 2024/06/22 17:21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本人之前一直在外上班,目前在公司上班,于2023年成功申请购房补贴。现因房子到2025年下半年才能交付。公司无法提供员工宿舍,目前住的是金润广场公租房,租房合同于去年2023年下半年签订。
请问公租房是否可以享受金凤还巢租房补贴呢?望领导告知,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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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人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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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6/24 11:42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中共金寨县委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支持“双招双引”若干政策>的通知》(金〔2022〕75号)文件第17条:不能提供公租房或企业员工宿舍的,对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职学历人才分别给予每月 1500 元、1000 元、800 元、500 元、240 元租房补贴;……。上述人员享受本项租房补贴后,不再享受县内其他租房补贴政策,补贴 3 年,享受购房补贴的在协议约定交付房屋之日起停止享受租房补贴政策。你当前租住金润广场公租房,不享受“金凤还巢”人才租房补贴,公租房相关补贴可拨打0564-7358809咨询县城投公司。如有其他问题,请电话咨询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564-706282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