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62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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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农村宅基地为什么不能建房 |
来信时间: | 2024/06/25 08:15 |
来信内容: |
我是一名教师2011年从槐树湾乡双石小学调入江店,即将要退休,想回老家在原老房基上建房,多次找村委协商,得不到同意。,我的五间老房在前几年被村里没告知我的情况下给拆除,也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现在不想和孩子们一起住,想回老家养老,为什么就不准建呢?原因是江店有房不予在建。我的户口任在槐湾,老宅基地就这样荒废着,请主管部门给个说法。不许回访,只需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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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槐树湾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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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6/27 17:29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关于您申请建房问题。您是一名人民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根据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相关政策规定,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申请。据了解,您户家庭成员均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您户不符合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条件。关于您反映房屋被拆除未通知及补偿问题,坐落在双石村胡湾组的几间房子实际所有人是您父亲,因长时间无人居住自然倒塌,双石村在征得您父亲及您兄长同意后,于2017年初方才复垦为耕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