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70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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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我要投诉明发城市之光物业不作为及开发商虚假宣传 |
来信时间: | 2024/07/03 11:34 |
来信内容: |
我是明发城市之光17栋业主,我要投诉以下问题
1.城市之光17栋墙皮脱落严重,主要集中在两侧及17栋后门上方,造成安全隐患。多次反馈物业无果,一开始物业回复已上报施工方,但未有后续,一直没有解决问题,后面物业直接忽略业主反馈。城市之光是新小区,17栋交房也较晚,我也有去观察小区内其他楼栋,未出现17栋这种状况,是否是开发商建筑材料质量缩减,或施工敷衍了事呢(参考小区商业烂尾楼)物业仅在后门贴上禁止通行通告,难道就可以杜绝安全问题吗?
2.小区内所有垃圾集中在17栋正门前处理,每天下午五点左右,把小区各栋生活垃圾统一拉到17栋楼下,隔天早上六七点垃圾车准时在17栋楼下处理垃圾,垃圾车噪音很大很大,垃圾也很臭很臭,早上起床不需要定闹钟,坐在家里也能闻到臭气,试问这样的规划真的合理吗,对17栋的业主公平吗,我们也一样支付了虚高的房价。
3. 17栋正门入口每天都有电瓶车乱停乱放,本身入口就不大,导致通行困难,老人小孩容易绊倒,且电瓶车电池并不安全。物业不作为,不处理。
4.想知道小区烂尾楼什么时候能恢复施工,一直在关注,目前已经7月。
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多关注,感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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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住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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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7/09 15:19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城市之光小区17栋外墙墙皮脱落问题,县住建局已责令建设单位进行处理。目前,建设单位正在联系专业高空作业人员,待人员到位后将立即开展维修工作,县住建局将持续跟踪督办。同时,县住建局已督促明发集团及项目施工单位尽快复工复产,争取早日完成剩余楼栋的交付工作。如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928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