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0710001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投诉住建局不作为
来信时间: 2024/07/10 10:27
来信内容:
对已7月2号我反应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一个解决问题的电话回访。今天才看到信件回复。对于赔偿资金一事,跟踪服务不到位。反应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希望有关部门,及时跟踪督促,尽快解决赔偿事宜。不要简单的信件回复了事。政府是为民服务的政府,为老板姓做主的政府。老百姓解决不了的事,有事只能找政府。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住建局
办理时间: 2024/07/17 17:10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2024年7月17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当面沟通,督促其按照协议支付相关费用。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五条(六)规定,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投诉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第十六条(二)规定,投诉人因维修造成损失提出赔偿的,以及因质量问题要求进行经济赔偿或提出退房、换房等要求的,双方应依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途径解决。若施工单位拒不支付,建议您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已和您沟通了具体情况,您对此表示理解。如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928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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