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40713002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关于一品原乡A6地块房屋质量问题及小区地块被淹问题
来信时间: 2024/07/13 11:29
来信内容:
1、我是一品原乡A6地块小区业主,于2020年购买荣盛一品原乡房屋,于2023年交付,交付后发现房屋楼板漏筋,找荣盛沟通整改及补偿问题,多次沟通无果,请政府协调处理,2、整个一品原乡小区坐落于梅山镇地势最高的位置,由于荣盛设计缺陷,不负责任的设计导致地库标高过低,所有水全部流入地库,于2024年2月19日被淹一次,地库被淹,电梯被泡,导致业主损失及生活不便,后荣盛地产及物业保证后期不会出现被淹,4个多月过去了,没有任何改变,于7月12日二次被淹,导致整个小区停水停电,电梯被泡,地库水深达一米多深,由于荣盛管理不善及对业主毫无责任可言,拿业主的生命财产当做儿戏,安全存在极大隐患,请县政府约谈荣盛,彻底解决,进行处罚,以儆效尤,否则后续还会出现此类问题,感谢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住建局
办理时间: 2024/07/19 10:54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1.经查,您所反映的质量问题为顶板保护层内铁马凳底部锈点,建设单位联系设计单位出具了“顶板除锈方案”,并多次与您联系,承诺对您户顶板锈点按方案处理,但您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建设单位表示可以按方案维修,无法满足您要求的经济补偿,建设单位与您多次沟通后未达成一致意见。7月6日,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组织您与荣盛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住建局五楼会议室继续协调,双方就经济补偿的问题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事后,您要求与荣盛项目金寨负责人对接协商经济补偿问题。经协调,荣盛项目金寨负责人于7月10日主动与您电话联系,您与荣盛项目金寨负责人分歧的焦点仍是经济补偿。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五条(六)规定,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投诉机构可不予受理;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六条(二)规定,投诉人因维修造成损失提出赔偿的,以及因质量问题要求进行经济赔偿或提出退房、换房等要求的,双方应依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途径解决。2.荣盛A6地块地下车库设计标高满足设计规划要求,7月12日,我县启动三级防汛应急响应,全域大到暴雨,强降雨造成雨水管因无法及时排水,积水浸过地库口的挡水坝进入地库。为减少小区设施设备的损失,荣盛物业公司将电梯提升至一定高度,并在电力公司的专业指导下切断了小区电源,荣盛开发公司调动人员机械将未开出地库的车辆转移,未发生车辆被泡情况。雨停后,荣盛开发公司提交了A6地块地下车库进水情况说明及后期整改方案,拟采取短期和长期的两个方面的整改措施,消除A6地块地下车库的进水隐患。如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928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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